工作分配超量又限時完成,被剝削的勞力可以怎麼

作者: jungbaoqidin (阿清清)   2019-12-02 13:38:25
如題,魯妹我在公家單位上班,目前遇到的難題:
1. 長官奉行責任制,不鼓勵大家加班但也不鼓勵大家時間到走人,所以會擋加班但還是必
須加班。(這點還是長官在大會議上講給大家聽的)
2. 魯妹分到的業務非常龐大,勞役不均是公家常見的樣式,負責的業務內容本來沒問題,
但因為公家就是會有投訴案的風波,長官要求業務流程修改成長官喜歡的風格,並且壓時效
在12月底要完成她要求的目標,但是就以實做層面來說絕對不可能。為了這些目標,曾有早
上六點上班到晚上九點半和假日功德的記錄,如果長官不肯改變心意,這種朝六晚九之類的
行程就可能持續在12月發生,並且可能會因為長官的強烈又無理要求而弄巧成拙,被迫自己
吃下幾萬元的核銷款,想到就抖。(過勞還被迫賠錢這樣)
3. 無法再說推給別人做,因為能做事的看起來也快死了,其他的只是人形立牌而非戰力。
長官壓時限要求的事,要做可以,但時效就是不能壓12月底,可是長官太過強硬,目前評估
無溝通空間。
感覺自己已經窮途末路,整個人都被掏空,我想去攤牌,也知道攤牌之後的路就是離走人不
遠,但攤牌的套路還需要指點。
有什麼法條針對勞力剝削(我指的不是加班費,因為報加班都會被擋,大家都摸摸鼻子沒報
,不過差勤系統都有記錄離開的時間)有保護效力的?或是任何的調解?
我的目的是,告訴他們如果不給我充裕的時間,我會去針對勞力剝削的部分提出求援,但我
目前不知道連加班都沒得請的我,除了加班之外還有什麼可以打?
請賜意見~~謝謝(跪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9-12-02 14:00:00
沒有,你只能打加班,不過考勤讓你超時工作,但是不給你加班費,這主管心滿大的。0600-2130=15.5小時,已經超過12小時了啊,但如果他說你中午、晚上吃飯時間扣掉,又有休息的點心時間,就剛好12小時,你要告超時很難吧。休息時間不算工時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9-12-02 14:17:00
如果是公務員建議去公務員版問,那裡有一些較資深的公務員可以提拱意件,私部門與公部門的組職氛圍差太多,這裡問不到對你有用的答案
作者: em1234 (em)   2019-12-02 14:23:00
台北齁
作者: loadingN (sarsaparilla)   2019-12-02 14:26:00
重考換單位
作者: jeff40108 (死得腥羶豔油劑是他)   2019-12-02 14:29:00
這聽起來像是約聘?
作者: chister ( )   2019-12-02 14:35:00
擺爛啊
作者: sirloin (Sir. Loin)   2019-12-02 14:45:00
公職又不會被資遣 有差嗎?
作者: Arietta (坐看雲起時)   2019-12-02 15:13:00
公職就擺爛啊 頂多考績變差而已怕什麼
作者: sing60905 (子揚)   2019-12-02 20:18:00
交通部某部門 每天大家準時17點電梯集合
作者: fim (不空)   2019-12-03 00:01:00
一定是約聘的 公職早就準時走人屌他
作者: turtleshelle (多愁善感的龜)   2019-12-05 22:46:00
勞動事件法開跑之後打加班就容易多了啊
作者: CLRIS   2019-12-08 07:59:00
不是約聘就轉調單位吧 否則給他爆吧
作者: m202gm (元氣滿滿龍太郎)   2019-12-10 09:51:00
在公部門待的越久,就越能體會一句話“東混西混,一帆風順,苦幹實幹,撤職查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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