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吵架被公司開除 他拿4公升強鹼潑瞎主管

作者: zxcvbbb ( )   2019-11-20 21:56:22
判決書查詢系統 https://law.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輸入新聞中"胡作武"
臺灣高等法院 108 年度 上訴 字第 976 號刑事判決
判決書提到節錄重要三點:
第一點:
一、胡作武前於民國 107年間受雇於泉盛纖維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下稱泉盛公司)擔任操作員,紀文生則為該公司染整部課
長,為胡作武之直屬主管,紀文生於107年9月18日下午,見
胡作武因故不願完成工作,遂質問胡作武,雙方因此發生口
角爭執,詎胡作武竟為下列行為:
(一)胡作武基於傷害之犯意,於107年9月18日下午 5時40分許
,在泉盛公司址設桃園市○○區○○路0段000號之染房內
,以雙手掐住紀文生頸部,致紀文生受有頸部擦傷之傷害

(二)嗣於同日下午 5時50分許,胡作武與紀文生在泉盛公司位
在上址 2樓之辦公室,胡作武另基於恐嚇危害安全之犯意
,向紀文生恫稱:「一命賠一命!」等語,而以此加害生
命之事恐嚇紀文生,使紀文生心生畏懼,致生危害於安全
。紀文生之妹紀芷瑄聽聞此言,遂報警處理,經泉盛公司
廠長吳哲忠了解事情原委後,即於同日將胡作武開除。
第二點:罪犯才在公司做3年
第三點:罪犯僅國小畢業
結論:新聞罪犯61歲,才在公司工作3年,你他媽的要領什麼退休金?
一堆87智障懷疑資方惡意開除 至少資方肯用58歲 才國小畢業的廢物
然後主管問你為什麼不願意工作,
你他媽的就雙手掐住主管,恐嚇主管一命換一命
不開除這種垃圾開除誰?
不過比起這種垃圾,護航的更是垃圾中的垃圾
不是找不工作的魯蛇,現實大概就是領22k或者薪水小偷之類的廢物吧
不然就是工作能力差爆整天被主管叮
又沒能力換工作 幻想整天能尻爆主管
只好跟文中的垃圾腥腥相惜 成為社會中的不定時炸彈
※ 引述《s8402019 (黑影)》之銘言:
: : 胡(61歲)去年在某纖維工業公司擔任操作員,同年9月18日被紀姓主管質疑沒完成

: 作
: : ,兩人大吵一架,他用雙手掐住紀的脖子,嗆聲「一命賠一命」等語,他最後被廠長

: 除
: : 。
: 分享身邊聽到的例子:
: 1.我朋友的親戚在中部經營傳慘小工廠,這幾年因為不景氣,老員工該怎麼辦?
: 老闆娘想出一招,有點像那位紀姓主管那樣『質疑沒完成工作』,
: 主管跟員工起爭執,後來員工不爽辭職了,老闆娘的目的也達成了。
: 2.強者我朋友,退伍後應徵到南台灣某畜牧業當人事,
: 進公司後老闆第一件事情就是要求我朋友把那些資深員工找機會給開除掉。
: 3.最後,弱者我親戚,在遠房親戚的傳慘小工廠工作了大半輩子,
: 退休後老闆裝傻一毛錢都沒給。
: 我先聲明,動粗就是不對,但我個人強烈質疑這是否是資方變相想要省資遣費?
: 在台灣的中小企業能夠順利領到雇主那筆退休金的,好像還沒聽過...
: 古人說:『商人重利輕別離』,千萬別奢望老闆會自律!聽某人在那邊胡說八道!
作者: sfking (空白)   2019-11-20 22:12:00
居然一堆人可以魯到自行腦補 只為了幫罪犯護航 素質堪慮
作者: zero09107 (月影)   2019-11-20 22:17:00
現況 換這位主管被公司攆走
作者: flyerknight (蒼龍飛虹)   2019-11-20 22:20:00
胡劉不分?
作者: wuleelee (wulee)   2019-11-20 22:33:00
護航的應該都魯蛇魯到出汁的邊緣廢物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19-11-20 22:51:00
這段哪裡有說才在公司做3年啊@@
作者: iqqi4200 (小文盲)   2019-11-20 23:33:00
裡面不是有說107年間受雇嗎xd
作者: sammy5062 (凡)   2019-11-20 23:51:00
掐人脖子、潑強鹼都是不得已的,公司機器一直在動
作者: faniour (å®…å®…)   2019-11-21 00:52:00
護航這種人的應該要預防性羈押
作者: iMooNK (iMooNK)   2019-11-21 01:07:00
會不會是他做3年 主管1年 覺得老屁股被比他小又晚近來的講話 所以生氣啊
作者: YoungLoka (樂咖)   2019-11-21 01:55:00
看了這篇回頭看第二篇 XD
作者: book2381   2019-11-21 07:36:00
搞不好他勞保年資夠了
作者: phosgrapho   2019-11-21 08:25:00
最正確應該是兩邊都不支持,判決書也只針對傷人一事,其餘沒寫都不確定。
作者: DaveLu (Dave)   2019-11-21 09:11:00
這篇真的沒說錯,有人連新舊制退休都搞不清楚61歲進公司3年有人還認為有退休資格
作者: fanix21 (在激激歪歪我就揍你)   2019-11-21 09:32:00
推13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19-11-21 09:33:00
替嫌犯護航的是不是要先預防性羈押?
作者: kenwufederer (Nash)   2019-11-21 10:30:00
我是覺得無論什麼事情都不能構成傷害他人的理由當然你如果在戰區就沒辦法而且常覺得自己懷才不遇的,實際上是自己能力不足卻不自知,還總是怨天尤人,這類人往往會演變成這樣
作者: supereva (eva)   2019-11-21 10:34:00
很多仇富仇到頭殼壞去的 而且那主管可能薪水也沒很高 被潑強鹼 還要被這些廢物酸這裏有些人 看到 主管 老闆 先反了再說
作者: edcs ( )   2019-11-21 10:39:00
XDDD在廢死腦的邏輯,加害者都是不得已的,何必跟他們認真
作者: supereva (eva)   2019-11-21 10:44:00
不要說爛公司啦 今天一些高階外商 裁員就裁員 一次裁整個單位 一次裁20%員工 有照付該付的錢 照規則走比較重要
作者: justin1943 (prototype)   2019-11-21 10:48:00
護航的真的有病
作者: superlilo555 (邦尼把我看到的現實說出 )   2019-11-21 10:49:00
護航的真的是魯蛇可悲之人 跟這樣的人看同一個版我都傻眼 馬上移除最愛哈哈哈
作者: krit1009 (嚕嚕奧瑞)   2019-11-21 12:06:00
同意 沒能力進好公司只能在這發洩
作者: Andoanin (賣女孩的小火柴)   2019-11-21 12:09:00
真的 原文底下一堆護航我傻眼還有不知道比例原則是什麼的人在那邊硬護航 可笑
作者: s8402019 (黑影)   2019-11-21 12:49:00
有判決書有推
作者: gm3252 (阿綸)   2019-11-21 12:52:00
原文還有護航到罵人韓粉...真的傻眼
作者: Arnol (還是太淺了)   2019-11-21 13:26:00
垃圾護垃圾,意外嗎
作者: xdctjh (凍頂)   2019-11-21 13:40:00
本來僱傭關係就是依法行政,沒什麼不能解僱的道理
作者: pttenjk (賣統一7-11禮券)   2019-11-21 14:20:00
演的有入戲 可撥
作者: KY1998 (HAN)   2019-11-21 14:24:00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嫌犯沒啥好同情的
作者: wallowes (Qoo)   2019-11-21 17:25:00
反正當主管的最好小心點,免得被殺
作者: book2381   2019-11-21 19:57:00
作者: DaveLu (Dave)   2019-11-22 09:19:00
逛個百貨公司都被開槍子彈打到,沒做錯事還是有可能被殺
作者: pttenjk (賣統一7-11禮券)   2019-11-22 09:26:00
台灣真的可悲 主管怕被殺 底層怕過勞死 爆肝 血尿
作者: xvited945 (sk0k0)   2019-11-22 23:41:00
這篇完全正確,連這種人都護航的下去根本是把自己投射進去
作者: pttenjk (賣統一7-11禮券)   2019-11-23 15:00:00
樓上言過其實 這篇有情緒化喔 "國小畢業的廢物" 陳樹菊阿嬤也國小畢業 尼會覺得陳是廢物? 沒有正確喔 請依言行舉止評人非依背景成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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