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這5大美食外送平台 勞動部認定為雇傭關係

作者: YOPOYOPO (痔瘡小天使。)   2019-10-30 17:59:12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TkKOxPh ]
作者: Gilardino (吉拉)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這5大美食外送平台 勞動部認定為雇傭關係
時間: Wed Oct 30 16:13:45 2019
這5大美食外送平台 勞動部認定為雇傭關係
UDN
記者葉冠妤/台北即時報導
國慶連假接連發生二起食物外送員車禍身亡,讓勞動部職安署大動作針對9家美食外送平台
進行專案勞檢,今公布結果,職安署署長鄒子廉表示,包括foodpanda、Uber Eats、
lalamove小蜂鳥、Cutaway、Quick Pick快點網路點餐,都認定為雇傭關係。
勞動部職安署在本月14日會同桃園市勞檢處、北市勞檢處,勞檢foodpanda、Uber Eats,因
業者有要求外送員執勤時穿著制服、使用制式品牌圖樣保溫箱,無法上工也須24小時前回報
公司等,認定外送員與業者間具「組織從屬性」,符合「雇傭關係」要件,認定此兩名罹災
外送員與平台業者關係為「假承攬、真雇傭」。職安署隨即也針對9家美食平台業者展開專
案勞檢。
鄒子廉今指出,經逐步盤查,目前全國共有4萬5129名美食外送員,因時間有限,職安署這
次僅針對9家業者各抽查5人以上,認定foodpanda、Uber Eats、lalamove小蜂鳥、Cutaway
、Quick Pick快點網路點餐5家為雇傭關係,後續將交由地方主管機關裁罰。街口外送、
Yo-Woo有無外送、Foodomo則無外送員,是與貨運公司合作,Deliveroo戶戶送不是雇傭關係

勞動部職安署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主任朱金龍說明,經查證業者與外送員的勞動契約、外
送員作業型態、工作時間受規範情形、平台懲處規則,並實際訪談外送員等,綜合整理出4
種樣態,包括平台直接接洽外送員、平台找貨運公司合作、平台找貨運公司合作但仍具指揮
外送員的權責、平台業者委託另一個平台業者。
朱金龍舉例,像UberEats透過APP全程監控、管制外送員提供勞務情況強度高,在外送員提
供勞務期間,要求外送員需登錄系統回報,如運送過程遇阻礙,公司也要求須立即回報,等
於外送員只要上線接單,就在平台監督下完成工作,接單、跑單報酬也都由平台決定,外送
員沒有議價空間。
他強調,雖外送員與平台業者勞務關係須依個案事實認定,但實際個案若與抽到個案屬一樣
的工作型態,合理推斷具有相同勞務關係。
https://udn.com/news/story/7270/4134680
作者: ce270651 (zzz)   2019-10-30 18:03:00
按某a說的 以後只要掛上新創產業的名字 就可以不用遵守勞基法
作者: abc32521 (abc32521)   2019-10-30 18:46:00
打到大地主權益了 外送興盛會讓很多店面跌價
作者: stevenyenyen (steven)   2019-10-30 19:04:00
35樓邏輯0分,新創事業又如何?可以不守法?你可以去跟政府建議,做相關法律的配套修改,但是不是你不守法的藉口
作者: jumbotest (coup de foudre)   2019-10-30 19:08:00
怎樣看也是承攬
作者: shineline (綻放陽光)   2019-10-30 20:19:00
本來就要管制 一堆飆仔 還一堆白癡路線下單半小時要到?
作者: shter (飛梭之影)   2019-10-30 23:24:00
這無關不守法吧,是法適不適用的爭議
作者: SSSONIC (...)   2019-10-31 02:41:00
要不要全國查一查 還有多少公司是搞假雇傭的假承攬*
作者: holsety   2019-10-31 20:22:00
其實解套辦法很簡單,放棄原本的內規就可以了裡面有一間被認定是承覽,大家都學他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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