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掛主管職稱不給加班及保最低薪資違法否?

作者: marumaru (離風很遠的道路)   2019-10-26 19:37:41
如題 上次勸朋友不要去博奕類 繼續走行銷吧
後來朋友找到一家傳產 掛主管職缺,
做了快兩個月吧
薪資結構是 約53左右
保勞健保 26xxx 剩下全部都是獎金 職務加給
然後平日五點半下班,通常都會趕專案到六點以後或更晚,
所以打卡時間 超過六點後 公司會發信說主管無法平日加班 補休或換錢,
人資就會發信來提醒,要自己填非公司加班打卡原因,明明忙公事,卻只能填
私人因素因此晚下班= =
只有假日加班可以換補休,也無法換薪資,
想請問各位大大,因為我一直被靠北 當初叫他別去博奕類(抓走應該更被靠北)
1.保最低薪資這樣我知道我們可以少繳錢,但如果未來被資遣或怎樣不合法吧?
2.公司強迫主管無法平日加班打卡,強迫填單是否有問題
3.換補修無法換錢,這樣我記得是沒差
4.遲到基本上扣薪資是否也合法
感覺我朋友過完年後 就心死想走了xdddd
但總覺得這樣的公司有興櫃還這麼小氣,好像真無法解決
所以我是建議投勞工局至少台北現在還是阿北在,新北我就建議不要鬧了
作者: wfs1221 (水中天)   2019-10-26 20:18:00
不爽就換啦。
作者: vesta (vesta)   2019-10-26 20:54:00
1.投保級距一定要符合薪資級距,雖然每月個人勞保、健保負擔少繳,但關乎於退休金多寡、勞保申請給付(職災、生育等),不要縱容爛雇主行為~可以去檢舉爭取自己權益~2.有問題,建議將工作及出勤紀錄搜集(拍照、截圖等)起來向勞工局投訴~3.加班補休如果到補休期限都可以換算薪資(加班費)不是1:1而是看當時加班是否是平日&休假日加班,推算回1.34or1.67~4.遲到扣薪可以,是否符合比例原則,假設遲到一分鐘,53000/30天/8小時/60分=3.68元
作者: jensonic (jensonic)   2019-10-26 21:08:00
一直被靠北?他薪水你拿多少?是我就叫他離職
作者: susaku (小草)   2019-10-27 01:34:00
我建議你放生他 你只是給建議最終做選擇的是他 他應該為自己負責 你就回他"給你建議被你靠北 那你離職回去找博弈啊 被抓走或出什麼識別來找我"事
作者: yuyuen (肥軟)   2019-10-27 03:04:00
連一篇文都沒發過的鄉民,鬼話連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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