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三個月內 要怎麼離職?

作者: Marco456 (Marco)   2019-10-13 16:02:41
※ 引述《Silent (夢想)》之銘言:
: 來到新公司兩個多月了
: 但是覺得這份工作做得很不適合
: 回到家吃完飯洗完澡 就秒睡了
: 有時候連飯都沒吃 毫無生活品質
: 由於還在公司試用期內
: 有跟主管提過要離職了
: 主管的意思是說 這個月的假表都已經排好了
: 如果我現在離職 假表班表會大亂
: 而我現在做的區域業務沒人交接 會開天窗
: 希望我能做到月底
: 但是我現在已經快撐不住了
: 查過板上資料 三個月內 好像只要口頭告知離職
: 好像就能直接走人? 頂多寫個離職單這樣
: 請問各位大大
: 三個月內真的可以口頭告知之後 就直接走人嗎?
很多人都沒有注意到勞基法針對預告期是沒有罰則的
所以基本上只要你沒有照成公司有很明顯的損害等
是沒辦法動到你什麼的
只是當然如果只是不適應~而不是對你很不好
顧一下場面是比較好的~畢竟山水有香逢
誰也不曉得是不是會在職場上再遇到
不過你都講你講什麼時候要走就要走
因為沒人交接不是你的問題
更不是你該負責的
你要堅絕的告訴他~
不然你可以用下間公司有通知報到時間了
沒辦法再延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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