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僱主注意!應徵前需公開薪資「價格帶」

作者: yaya (喔耶比)   2019-03-19 16:16:26
僱主注意!應徵前需公開薪資「價格帶」 違者最高罰30萬
《就業服務法》去年實施新規定,僱主招募員工時,若月薪未滿4萬元又未公開或告知薪
資範圍,就可處以罰鍰。但實施至今發展署發現,有些僱主選在「面試時」才向員工揭露
薪資,導致讓勞工白跑一趟,因此發展署近期將發布解釋令,明訂要在「應徵前」(即僱
主刊登徵才廣告時)就需讓員工知道薪資,否則可處6萬到30萬元罰鍰,規定後天起生效

《就業服務法) 去年11月底實施新規定,僱主招募員工時,若經常性薪資(本薪,不含
加班費、獎金等)未滿4萬元又未公開或告知薪資範圍,可處6萬到30萬元罰鍰。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官員說,主因是《就服法》規定,「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要揭露薪
資,但實務發現有雇主到「面試時」才告知勞工薪資範圍。發展署邀專家學者討論後,認
為立法意旨應是要讓節省勞工的求職成本,應聚焦在「招募前」,因此近期將發布解釋令
,明訂雇主招募員工時,應該讓求職者在「應徵前」就知道該職缺的最低經常性薪資。
官員解釋,也就是說,若未來有雇主到面試時才告知勞工薪資,且該薪資又低於4萬元,
就構成違法要件,可開罰。但法令實施至今,目前尚未有地方政府開罰的例子。
發展署官員說,解釋令也明訂,雇主可以以區間、定額或最低數額等方式公開。另外解釋
令中也會附上指導原則,建議雇主薪資區間最好不要超過5000元。(唐鎮宇/台北報導)
https://reurl.cc/NQ2Wp
作者: stkoso (Asperger)   2019-03-19 16:44:00
真的罰了再跟我說
作者: bolide77 (ptt線上遊戲)   2019-03-19 16:55:00
薪資範圍 23100~50000
作者: tianpei (天佩)   2019-03-19 17:03:00
看到有公司 23100~39999 這很故意...
作者: cityhunter04 (無聊的乖小孩 )   2019-03-19 17:13:00
慢慢改善這個法條吧,一步到位慣老闆會氣死
作者: shinkiro (Shinkiro)   2019-03-19 17:25:00
酒駕沒人修,這個也慢吞吞Zzzz
作者: icelaw (深綠-理性超然-覺醒公民)   2019-03-19 17:26:00
104看過一堆薪資寫30000到60000,有寫跟沒寫一樣
作者: BaGaJohn5566 (莫忘初衷)   2019-03-19 18:00:00
104看過30000~120000 根本唬爛
作者: englwings (Happiness :))   2019-03-19 18:11:00
想問40k以上 真的有辦法在面試前用電話問出區間嗎?
作者: abcd0941 (小羽)   2019-03-19 18:58:00
30000~120000是@@?
作者: matt40413 (普羅王子)   2019-03-19 19:01:00
簡單 23000-200000
作者: zero09107 (月影)   2019-03-19 19:02:00
本來就該讓慣老闆氣死 在台灣當老闆根本爽說難做的 都騙人 真的難做早收了
作者: janchris (我愛錢)   2019-03-19 19:14:00
範圍就低的那個啊,誰會相信高的。
作者: aaalison (高高)   2019-03-19 19:23:00
就算應徵四萬的職缺 也會以第一月即試用期 只給你二萬多的價格 且表示不滿一個月會以最低薪資下去算平均天數等於幾天的總和
作者: xgirl2 (我是專家)   2019-03-19 19:37:00
曾經面試數字銀行上開30K-50K的公司 我期望待遇開45K被人資說太高 啊不是在區間內
作者: tntbear (苦命上班族)   2019-03-19 19:39:00
價格帶沒有意義,限制價格帶的級距才是對的。比方說3~5千的級距。那種23000~100000的有跟沒有一樣
作者: rayven (擲筊才是真正雲端運算)   2019-03-19 20:21:00
這是下一步修法的目標
作者: sausalito (回不去的港口)   2019-03-19 20:27:00
一步一步來吧 至少比沒規定好
作者: acidrain (一作品一本命推廣)   2019-03-19 20:33:00
價格帶=最低那個 在台灣應該要被當成常識
作者: kutkin ( )   2019-03-19 21:07:00
23100那種自己要秀下限你就別投
作者: furio (void)   2019-03-19 22:39:00
當老闆真的那麼爽,大家早就押身家抵押信貸借錢當老闆了
作者: klyuch (Meeko)   2019-03-19 22:41:00
根本沒什麼公司在遵守
作者: furio (void)   2019-03-19 22:41:00
想當老闆的,創業板可以找到一堆人幫忙
作者: nj1208 (開到荼蘼花事了)   2019-03-20 00:46:00
本來也都以為要看最低的,不過之前面試過104上寫32K-50K真正應徵上後試用期開43K的工作,不過一試二試都沒談薪水是二試後主管打來告知並詢問是否能接受才知道的
作者: LuMya   2019-03-20 02:53:00
如果沒有offer還被浪費時間 要怎麼舉證啊
作者: whiteflora6 (whiteflora6)   2019-03-20 07:10:00
無腦政腐
作者: MacPerson (Gary)   2019-03-20 10:32:00
我看過23000~150000
作者: westhaown   2019-03-20 10:44:00
23500~990000 合法低薪 屑屑指教
作者: sa12e3   2019-03-20 10:50:00
建議規定範圍不能差異太大,且又能達到能多就多的功能,這樣對於求職者比較有保障。
作者: shooter555 (shooter)   2019-03-20 11:55:00
我覺得總比沒有好, 至少可以從下限看出端倪
作者: qaz12453 (路人)   2019-03-20 14:14:00
檢舉有獎金 保證一堆公司乖乖的18歲以上學生上班族都可以當兼差 去檢舉學生還可以順並練面試跟找公司等等能力
作者: reteporeh (斷水流。大酥胸)   2019-03-20 14:40:00
檢舉有獎金,大概可以檢舉死南部一堆慣老闆
作者: codehard   2019-03-22 01:22:00
有改善總比沒做好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