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被資方惡意逼離職調解心得分享(代po)

作者: Gnayyang (熊熊)   2018-12-25 14:09:34
勞資爭議協商過程與結果分享
平時很少注意這方面的議題,直到此次自己遇上的時候才發現網路上能查詢到的資料有限
,說法也有多方版本,讓我確信自己此次的經驗應該要分享給大家,也希望大家不會有用
得到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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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勞工在職期間遇到公司遭併購,併購後有一天突然告知一個月後,上班地點需由甲
地搬遷到乙地(跨縣市)
雖然公司提供員工交通車,但比起原上下班時段,換算每日工作含通勤至少12小時,變相
延長工時。
若不能配合,強制員工填寫自願離職單。
如不配合,在職累計的加班換休假及特休不會給予以加班費用,且不會予以資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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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下發生事件的時候,雖知道資方非常惡劣的希望自然淘汰員工,但更多的是無助,難道
在職多年就要這樣沒工作了嗎?
上網查了無數的資料、打了至少10通電話諮詢勞工局、問了身邊所有懂法律的朋友,得到
的資訊大多是灰色地帶,也就是說即使勞基法保障勞工權益,但這情況資方做過功課,你
可以告看看,可結果一半一半。
而電聯勞工局諮詢我的情況,人員回應:他們有違法嫌疑,你可以直接來投訴(這裡強調
即使勞工局接電話諮詢的人員同意你立場,但完全不具任何法律效益 僅供參考)
基於還是希望好聚好散的心態,回應公司我這裡得到的資訊後,公司態度依然非常強硬,
告知我他們問了公司律師、法務他們確定他們沒有違法。也歡迎我去告。
一般勞工遇到這種情況,即使有勞工局諮詢結果,但畢竟沒有法律效力,況且公司明白告
訴你,他們有律師不怕你去告,而且剛剛提到了,網路文章分享內容非常兩極,資方遊走
在灰色地帶,一般勞方在這麼沒有確切的資訊和無助的情況下,大多員工都是摸摸鼻子忍
下來,上網查了有相關經驗的ptt網友發文,抱著姑且一試的心態,播電話給新北市產業
總工會的王浩顧問;這裡,必需再次感謝他以及工會。
名片見連結:https://m.imgur.com/a/0HOYiwT
在告知王顧問我所遇到問題後,王顧問幫我查了相關法規,後續從寫調解申請書開始,一
步一步的告訴我需要注意的細節,還幫忙分析了該著重在哪些地方增加我的訴求,甚至在
調解期間被資方威脅的話語和不安的心情,他都以專業和鎮定的態度安慰我,最後還幫我
擬定了要寄發的存證信函。
(而且這時我們根本完全不認識也沒見過面啊真的很謝謝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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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調解日當天
大概雙方講了彼此的立場及想法,勞方代理法務人員非常堅定的告知資方訴求,甚至顛三
倒四了事實,只為了鞏固資方的立場。
而調解委員們非常專業只聽過程,要大家收起情緒和褒貶的言論。
但說到一半時,王浩顧問甚至趕來了現場陪伴我一起調解(是不是很感人!我真的很感謝
他)
中間斡旋的細節就不多說了,只能說還好當初有諮詢過王浩顧問,讓我調解書內容訴求正
確,而調解團隊非常優秀,我也非常幸運的,遇到兩位非常明理且專業的調解委員,調解
結果當然最後就是立場站不住的人退了那一步,
我成功調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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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可以提醒大家,這個事件經驗裡我做對的幾件事:
1.以公司強迫你簽離職單這件事,你是成年人了,不是出於你自由意志的文件,不要簽!
! !
2.網路文章看起來對你再不利,請與勞工局初步諮詢你的處境或是參考法規(我是兩個都
有,還有諮詢王浩顧問)
3.只要確認自己的條件都是符合法規,請你要勇敢,堅定自己的心,不要被惡質資方講的
話影響到你。
4.感謝自己當初有播出那通電話找到桃園產總-王浩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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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雖然這個爭取的過程心理不好受,但謝謝這個勇敢爭取權益的自己。
如果因為自己有跨出這一步,不論在未來何時何地只要有一絲絲可以遏止此位惡質雇主,
想要再次奴役台灣勞工的心,都是值得的。
願大家都不要遇到無良雇主,有機會當雇主也不要苛刻曾為自己付出青春歲月的員工,謝
謝大家。
作者: SSSONIC (...)   2018-12-25 14:13:00
所以過程勞工局有什麼幫助?
作者: ahabook (無聊的書)   2018-12-25 14:39:00
老實說我蠻好奇結局是怎樣??看不出來結果怎樣說
作者: DJY (1080P)   2018-12-25 15:59:00
資工局
作者: furio (void)   2018-12-25 16:23:00
調動工作地點過遠這項沒有明確定義,法院判決前沒人可以肯定資方違法,如原PO所說跨縣市從過福和橋到台中花蓮都是跨縣市這是公家人員在電話中不敢講死原因
作者: cityhunter04 (無聊的乖小孩 )   2018-12-25 17:09:00
專業分享給推,勞工要堅持捍衛自己的權利。
作者: chister ( )   2018-12-25 17:22:00
恭喜
作者: mikejan (blythe)   2018-12-25 17:50:00
到底結果是啥怎沒說清楚 是資遣嗎?
作者: joijoe (還在想)   2018-12-25 18:14:00
五原則不是有說路程超過幾公里就算數?
作者: genie529 (我有大象鼻子ㄛ!)   2018-12-25 18:27:00
讚讚
作者: furio (void)   2018-12-25 18:55:00
j大說的是30公里?那是就業保險法第13條,5原則沒提到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8-12-25 19:34:00
我猜結果還是你被資遣了
作者: f0920009 (Fanny)   2018-12-25 19:48:00
工會比勞工局有幫助,不然就是直接檢舉跟提告,通常公司比較怕這樣
作者: lingerptt (蒼林亞鳥)   2018-12-25 20:23:00
你真棒,祝福順利找到下一個
作者: tonybbbb (東方行B)   2018-12-25 21:54:00
話說高雄有工會可以協助勞工嗎...
作者: fanix21 (在激激歪歪我就揍你)   2018-12-25 22:27:00
通常還是被離職啦,只是爭一口氣
作者: sazabijiang (筆落驚風雨詩成泣鬼神)   2018-12-25 23:48:00
推一下,恭喜原PO爭得自己的權益。
作者: blahblah1228   2018-12-25 23:56:00
原po很棒,恭喜!
作者: Hanbor ( )   2018-12-26 00:28:00
高雄就別想了 靠自己跟法扶律師打完訴訟高雄橋頭地院 106,勞訴,81 可參不要太過期待調解 就是個必經流程而已
作者: rio35 (rio)   2018-12-26 01:58:00
感謝分享~
作者: ahabook (無聊的書)   2018-12-26 11:43:00
樓樓上的和解了歐 贏了也和解不知道條件開怎樣
作者: PSDC1997 (你看不見我~~~)   2018-12-26 17:21:00
作者: RyanGasoline (萊恩葛斯林)   2018-12-26 18:47:00
這個板可改名被資遣板
作者: meowgy (sky)   2018-12-26 22:49:00
很棒
作者: Hanbor ( )   2018-12-26 23:50:00
贏了不代表什麼 當走到訴訟勞工就先輸一半了 有多少人有知識跟財力可以玩呢?後來還會和解是資方上訴喔 為什麼很少人分享就是勞工會互捅 真的有爭議也在調解就被搓掉 不能公開 就沒案例可循
作者: ahabook (無聊的書)   2018-12-27 14:59:00
是扯了點我看做了快25年還解雇有點過分
作者: cates77493 (我不專業)   2018-12-31 10:19:00
還沒簽都可以大聲,簽了只能吞,網路一堆大聲的都還沒簽,但簽了又能怎樣呢?
作者: bjk (Up2u)   2017-01-02 23: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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