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薪資亂象,薪資未達4萬禁面議,能解決嗎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8-11-15 17:21:31
※ 引述《min1119 (我老吳)》之銘言:
: 行細則另外規範此部分,因為未連同薪資範圍的間距一同規範,此法條等同於虛設,這邊
: 會建議直接以「勞健保」的級距下去做規範最為乾脆,同時也可以讓勞工清楚知道自己的
: 勞健保投保級距為何。
: 但在探究其根本問題在於:台灣勞工薪資的問題在於各職務的薪資水平太不透明化
==
今天如果政府真的要作,直接把所得稅資料大數據拉出來就好
公司薪資所得都會報稅
直接公佈某公司,交多少稅的多少人數就好
絕對準又不能作假,但政府敢嗎?
不然公布一下各公司各勞保級距投保人數也可以
要作都可以作,不敢而已
作者: calase (萬難地天紀柳)   2018-11-15 18:36:00
歐美也沒這樣公佈吧?日本也只公佈平均所得...
作者: sean118 (法罕)   2018-11-15 19:10:00
我覺得簽名檔的生卒年比較好笑XD
作者: oherman (qq)   2018-11-19 15:34:00
我覺的你的想法才真的好笑,這麼中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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