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薪資亂象,薪資未達4萬禁面議,能解決嗎

作者: min1119 (你好我是老吳)   2018-11-15 12:31:32
上週立法院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
未來雇主在招募員工時,經常性薪資未達新台幣4萬元,必須公開揭示或告知薪資範圍,
禁止標示「面議」。違者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在04/19 初審通過的時候,當時寫了一篇文章點出了一些問題,
在上週通過後,文章增加了些內容,我擷取關於4萬禁止面議這個事情的內容跟大家分享!
有興趣看全文可以再自行看看 https://wp.me/p9OPpl-2A
「未達4萬禁面議」對於解決前項問題的確是個好的開始,但是重點在於之後是否會有施
行細則另外規範此部分,因為未連同薪資範圍的間距一同規範,此法條等同於虛設,這邊
會建議直接以「勞健保」的級距下去做規範最為乾脆,同時也可以讓勞工清楚知道自己的
勞健保投保級距為何。
※範圍未規範,寫$23,001~$39,999也無違法,這樣根本毫無意義!
但在探究其根本問題在於:台灣勞工薪資的問題在於各職務的薪資水平太不透明化
勞動部雖有「職類別薪資調查動態查詢」,在打這篇前,我先到網站操作了一番,但問題
其實是不少的,且資料是非常簡略的。
1.107.04操作時,搜尋的資料為105.07的統計數字,可參考性相對打折扣。
2.操作查詢困難,特別是在選擇職類別時,甚至有些職務根本沒有,例如最常見到的業務
3.職務名稱的定義為何?薪資數字從何而來?
在民間已有發起「薪資透明化運動」,但薪資透明化應由政府機關來進行,運用政府機關
的資源進行「薪資普查」,其資料呈現可參考民間業者每年所做的薪資福利調查報告,針
對各職務對應到年資的薪資進行調查(或者政府可直接與民間業者談合作),如此一來既可
以避免企業胡亂開薪資,也可以讓民眾各清楚了解各職務的薪資水平。
作者: diabloevagto (wi)   2018-11-15 12:40:00
支持透明,但確實有很多困難,職稱並不等同於薪資例如一間公司每個研發都是軟體工程師,但是薪資從30k - 100k 都有,那要如何定義職稱跟薪資對應
作者: fg008kimo (大安海瑟威)   2018-11-15 12:45:00
只訂一條這種法 一堆漏洞例如寫範圍都不規範的話有訂跟沒訂是一樣的
作者: cooxander (天使)   2018-11-15 12:46:00
寫23K~39K,這種一定有鬼啊鄉民不是常說,「罰1萬~5萬」一定是罰最低的嗎?那看到23K~39K,一定是23K啊我覺得這至少可解決某些公司把薪資當機密,一定要騙你來面試,浪費彼此的時間他也爽的現象
作者: Beersheep (一心不乱)   2018-11-15 13:06:00
另一個問題是假設今天公司說這個職位 35K,最後去面試他說不好意思只能給你 25K,這樣好像也不違法?
作者: vi000246 (Vi)   2018-11-15 13:13:00
有ibeejobs能查 勞工就多去登陸薪資吧
作者: blake7899 (starblake)   2018-11-15 13:13:00
我是覺得可以加個範圍限定 正負三千之類的 讓大家心裡有個底
作者: carrotkaka (胡蘿蔔兔子)   2018-11-15 13:52:00
我覺得還是有幫助啊!像一些資深員工本來薪水六七萬,結果特地跑去面試,面試的公司只肯出碩士新人最低標薪水三萬八,去面試豈不是浪費時間跟通車費。所以我覺得有這個制度至少是好事。
作者: xgcloud (義大利葡萄)   2018-11-15 14:36:00
都高高開 低低給,政府也沒辦法
作者: crossworld (crossworld)   2018-11-15 14:53:00
一定有幫助 不知道為什麼要糾結23K到39K這種這種一看就知道有問題吧 而且你已經知道有問題了 可能就省掉一次白跑面試 不然本然他寫面議 去了給23K這樣難道有比寫23K到39K可以過濾一些人好?這法規確實還有很多問題沒解決 但可以繼續努力 而非講的好像都沒有吧? 是說這樣生醫生科一堆都要寫ㄏㄏ
作者: bob2003t (bob)   2018-11-15 14:58:00
有寫總比沒寫好 那種寫22k~220k的就直接不考慮了
作者: ffv111 (死做活做像條狗)   2018-11-15 15:08:00
看到底標23k還會去的人就不要哭薪水太低
作者: giacch   2018-11-15 15:32:00
薪資透明列為招商條件之一 一堆喝政府奶水的微型企業
作者: crossworld (crossworld)   2018-11-15 15:38:00
抱歉沒有針對原PO或任何人 只是最近常看到這說法只能希望選舉完政府還能繼續改進 不是以為搞個四萬以下禁止面議就能騙到勞方的票
作者: cityhunter04 (無聊的乖小孩 )   2018-11-15 15:52:00
酸酸只愛酸......人家做事都要被酸!
作者: Kennyq (舞光十射~*)   2018-11-15 18:03:00
看最低的就好了啦!開那麼低就直接不要去面試
作者: Wax7177 (厭世症)   2018-11-15 19:08:00
支持透明
作者: cooxander (天使)   2018-11-15 19:29:00
先別說新法規了,現在有份工作寫22K~220K,你會有多想「去面試」?你會有多想衝著220K這部份去面試?
作者: slashliu (斜線流)   2018-11-15 19:48:00
台灣勞工局? 有這機構嗎? 廢
作者: chanicen (李叔叔)   2018-11-15 20:21:00
這樣只能罰開28-35結果去了跟你說只有25這種,實際上同職缺我們公司就有32-60不等,而且其實是走獎金制實際上領完都40以上,實在是不知道怎麼開(也有在內部討論過乾脆把獎金、分紅大概數字範圍都列出,但是就是有人有辦法擺爛到只能發幾千,有人是十幾萬,寫0~10萬一般人又會覺得資方寫來畫餅的)所以怎麼樣感覺都會有漏洞XD
作者: overhead (overhead)   2018-11-15 20:42:00
沒人說能一步到位解決。就不能在政府終於推出不錯法條時拍個手嗎?再嫌東嫌西,立委心冷懶得工作怎麼辦
作者: zero09107 (月影)   2018-11-15 22:49:00
我建議 人資跟負責人比照詐欺罪起訴就好罰錢就不必了 直接關 不能緩刑不能易科看有幾個人資想賭看看會不會被告
作者: andy50814 (呆)   2018-11-16 12:05:00
推樓上 加入刑罰才有作用
作者: linda2858 (藍米 *)   2018-11-16 12:31:00
看老闆有沒有羞恥心,敢不敢提出23k
作者: pttenjk (賣統一7-11禮券)   2018-11-16 13:37:00
這種東西真的看看就好 "薪資面議"這種爭議10年前早蒸過蒸到爛了才推出
作者: dalconan (寒江雪)   2018-11-17 00:42:00
人力銀行的工程師把資料庫中的「面議」改成「23000起」慣老闆們完全不用去改設定(X
作者: Yisai (eliumi)   2018-11-17 17:04:00
推zero大講的 有前科才會怕
作者: kof70380 (小隆)   2018-11-18 11:57:00
不要到立法 我看很多工作人力銀行就是設XXK~XXK
作者: sun0183 (易小川)   2018-11-19 08:25:00
推zero大
作者: woowan (antinar)   2018-11-19 11:32:00
推zero大有前科的老闆,銀行提高放款利息並將放款金額通報金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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