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立院通過《勞動事件法》 勞工司法權益再

作者: cjol (勤樸)   2018-11-10 16:06:11
※ [本文轉錄自 cjol 信箱]
作者: xianlin (#47)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立院通過《勞動事件法》 勞工司法權益再
時間: Fri Nov 9 17:34:09 2018
1.媒體來源:
蘋果新聞
2.完整新聞標題:
立院通過《勞動事件法》 勞工司法權益再邁進
3.完整新聞內文:
為保障勞工權利,立法院今三讀通過《勞動事件法》,回應各界對勞動事件訂立特別訴訟
程序的要求。新法實施後,勞工面臨訴訟可就近選擇工作地的法院起訴,透過法院調解、
審判程序,與聲請保全程序的釋明義務,降低訴訟對勞工生計的影響,並合理分配舉證責
任,資方就相關文書資料負舉證責任,讓勞資訴訟更加公平。
《勞動事件法》明確建立一套有別於其他民事案件的勞動事件調解制度,新法明定,法院
管轄權部分,勞工有充分選擇權,可選擇勞務提供地或公司所在地,乃至於任何分公司所
在地都可以;若勞工是原告,其裁判費最高可減免三分之二,大幅降低負擔。新法也規定
,調解組成除由勞資雙方組成外,在舉證責任中,資方就相關文書資料負舉證責任。
民進黨立委周春米指出,過去勞工常因擔憂尋求司法協助曠日廢時而卻步,但依新法規定
,法院須在勞工聲請調解之日起30日內指定第一次的調解日期,且原則上要在起訴後6個
月內審理終結;此外,各級法院均應設置勞動專業法庭,勞動調解委員會並加入勞資事務
專家與法官共同進行調解,盼未來勞動事件爭議事件之解決,兼顧專業與迅速,讓人民有
感,信賴司法。
台灣勞工陣線聯盟今也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這是勞動司法人權的指標性突破,對於
勞工未來在遭遇勞資爭議時,可以更有機會接近司法正義。台灣勞工陣線也肯定此次修法
,稱讚為立法院朝野合作的典範,共同為勞工的司法人權而努力。(林惟崧/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politics/realtime/20181109/1463492/
5.備註:
作者: stkoso (Asperger)   2018-11-10 16:30:00
4年一度的進步
作者: cityhunter04 (無聊的乖小孩 )   2018-11-10 17:01:00
有做事也要被酸,酸酸真可悲
作者: zero09107 (月影)   2018-11-10 18:22:00
這叫該做的 不是每次都壓在要投票才給過
作者: Barot (小寶)   2018-11-10 18:31:00
作者: SSSONIC (...)   2018-11-10 18:34:00
勞工局那時候要解散?有法院就夠了吧
作者: hongsiangfu   2018-11-10 19:44:00
早該交的作業遲交了還希望討拍? 被當掉再哭天喊地...
作者: raul12 (有人)   2018-11-10 20:13:00
通過值得鼓勵,但是DPPer又在攻擊時力,是嫌票太多嗎?
作者: troygenius ((# ̄皿 ̄)╮☆(__ __|))   2018-11-10 20:56:00
民進黨:下次選舉可以不要投民進黨
作者: OverRaven (烏鴉)   2018-11-10 21:42:00
快選舉才想起來 真不簡單
作者: smuta (smuta)   2018-11-10 23:40:00
立再多法最後還是查無不法
作者: feng77 (77)   2018-11-11 11:39:00
重罰兩萬
作者: sanwa (等等等等)   2018-11-11 16:16:00
亂搞,再給你小小小惠。跟補助5000塊補助生育一樣
作者: ISCREDIBLE (林吸拉提)   2018-11-12 11:21:00
台灣沒有勞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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