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婚假簽核後被資遣

作者: chiinn (chiinn)   2018-10-30 23:24:25
謝謝大家的各種建議!
包括推文及站內信~
先針對有鄉民建議我檢討自己工作能力做一下回應
我和主管最大的衝突是,他要求我加「會議中沒有」的內容到紀錄裡
(會議都有全程錄音)
我認為不合程序不願意加
他又要求我加他的個人意見上去,我回說不是應該以與會委員的意見為主嗎,怎麼會以行政
人員的意見為主
我估計這兩條接連踩他雷
我檢討自己確實有點失禮....
但這主管常仗著自己和大boss是二等親,能力差又自以為聰明,常拿大boss來壓人
而且我的資遣案是越級通過的(主管事後才通知他的上層主管,這是該位上層主管親口告訴
我的。他說若他事先知道,一定不會給過)
論能力我想我應該沒問題
畢竟我上一份工作離職前,小老闆寫了一封感謝信給我,說我是他遇過最好的員工
大老闆則自願幫我寫推薦信
(請容許結婚前失業的人話一下當年勇XD)
這工作除了職場親戚關係很麻煩之外
薪水也很低
它薪水比我出國留學前第一份工作起薪還低....(BTW我出國唸的學校至少世界前50大,就
知道多薪酸了)
而我的薪水還是同事間最高.....當然有親戚靠山的那位跟我們不只一個級距
而為什麼它差成這樣我還去呢?一是人情勸說壓力,二是當時的選項而言,它乍看相對好
再報告一下後續又請教了幾位律師的綜合意見
1. 主張婚假有效>>>無法可據,他們給資遣費、法定期限告知,所以合法,而我也無法舉證
是由於婚假緣故被資遣
2. 提出勞資協調,確認僱傭關係>>>我不想回去工作,若只為了爭幾天婚假,投資報酬率有
點太低
3. 非法解雇訴訟>>>費時費力加律師費,而且雖然勝訴可以拿到訴訟期間薪水,但需扣除新
工作的所得,萬一扣完是負數....
結論是:採取任何行動投報率都很低,加上為了顧及人情,就決定放棄了
但有在考慮陳情修勞基法就是了
還聽到許多八卦....不過這不是八卦版就不多說了
總之是一個知名佛教基金會的雷缺
作者: kumikolu0913 (kumiko0913)   2018-10-30 23:29:00
靈XX嗎?
作者: jganet   2018-10-31 00:26:00
佛x與慈x機率較高吧
作者: karenlo (對~~我就是難搞!)   2018-10-31 03:38:00
既然環境也不優走了也罷,非自願離職證明和資遣費記得拿好拿滿
作者: nanakolin (運動的小虎妹)   2018-10-31 09:07:00
覺得是事故發生很愛去現場頌經的那一個單位
作者: nightdragen (小二)   2018-10-31 10:45:00
靈不是佛教吧
作者: kumikolu0913 (kumiko0913)   2018-10-31 10:55:00
靈是佛教的基金會。我會猜這,是因為蠻常在徴人。不過慈X的低薪是有名的。醫院的醫生都是做功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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