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可以跟公司多要資遣費嗎

作者: GameHeven (Mark Williams)   2018-10-12 09:08:18
※ 引述《Stevenator (sexmachine)》之銘言:
: 阿肥我的公司最近在資遣員工,理由是公司縮編,但是依舊有在找新人進來,所以縮編這
: 理由就太牽強。
: 另一方面也有在整肅異己,只是用縮編這理由。
: 有很多人都傻傻的簽了。可是我就不爽簽,因為我就是異己。我向公司開條件,要我走可
: 以,但是必須優於勞基法,否則法院上見。
: 公司本身應該也知道自己站不住腳,所以也沒馬上逼我簽離職單,但是也沒答應我條件。
: 但還是解除了我的職務。
: 請問阿肥我對資遣費要求做是否合情合理?後續除了正常出現在公司外,我還需要做什麼
: 自保?
: 謝謝大家
依現行法令,你是合法的。
因為遣散不是付錢就沒事了。員工可以要求原薪原職位復職。
所以公司還要想出一個好理由說服法官。
法律就只有規定五種理由,所以公司就只能在五種理由裡面找。
拿第六種理由絕對輸。
假設官司打一年,法院判原薪原職位復職,那公司要照付一年薪水。
而且員工還要回去上班。跟老闆大眼瞪小眼。
但是這一年期間,員工也不能去其他公司上班。所以雙方都賭很大。
官司來講,公司輸的機率高達87%。
因為員工不需要證明自己表現優良,而是公司要證明「有符合五種狀況之一」。
如果雙方都拿不出證據,那還是員工贏。
假設公司用縮編這個藉口,要注意職位的問題。
公司裁一個美術,然後招一個清潔工。合法。
公司裁一個美術,然後招一個美術。違法。
你要注意的是。
公司招募職位合法或是違法?
或是說公司迴避法律,104寫招清潔工,結果招進來叫員工去畫圖?
五種狀況之一,公司最容易用的藉口是「員工連續三天無故曠職」。
小心公司造假打卡紀錄。硬要說你曠職三天?
所以你要每天備份打卡紀錄,如果公司不給,你就每天對著打卡鐘拍照。
那假設你有一天到公司,發覺卡片失效,進不去公司大門。
那你要自己錄影,證明你想進公司,但是公司鎖門不給你進。
然後第二步是到勞工局申請調解。
當然公司一定裝死,堅持說員工是主動辭職 (或是說員工曠職三天)
你要在勞工局表明立場,我每天都有到公司,是公司鎖門不讓我進。
目的是留下文字紀錄,然後調解會失敗。你再自行提告。
流程大概是這樣
作者: rebornwang (史蔕芬 王)   2018-10-12 09:18:00
這樣搞很累 難怪許多人都簽離職
作者: cityhunter04 (無聊的乖小孩 )   2018-10-12 09:25:00
爭取權利沒有輕鬆的,但惡搞員工卻很容易!
作者: oherman (qq)   2018-10-12 09:38:00
為何官司期間無法再上班?勞基法並無規定不得兼職而且公司都把你資遣了還會讓你去公司打卡拍照是有點好笑
作者: moebius2 (漫無目的)   2018-10-12 10:52:00
可以多要一點 大該1~2個月薪水 很少聽到更多的
作者: dalconan (寒江雪)   2018-10-12 20:35:00
關於縮編,如果公司是裁掉資深然後補一個普通的合法嗎?例如裁掉資深工程師補一個普通工程師
作者: greta1994 (小夏)   2018-10-15 23:22:00
不行只要雇用相同性質勞工,就會被認定沒有解僱必要,就不能被認定是業務緊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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