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未滿三個月社區物業離職

作者: pon0829   2018-09-25 11:03:37
幫朋友詢問
前情提要
我朋友大學畢業兩年目前在社區當財務秘書一個多月
沒做過類似工作
第一天就被丟上崗位沒人跟他交接工作一切都要自己摸索沒人幫忙
跟公司尋求協助時公司也只會叫你自己先摸索
過很久才派人來協助
然後加班沒加班費
他知道一切都是當時自己沒問清楚很後悔也實在不喜歡這份工作
於是在朋友的建議下決定要離職
9/17左右提離職
當時跟公司說月底要搬家(也是真的要去外縣市朋友那裏)
公司也說好給他們一點時間找人
結果今天公司又跟他說不行到月底
因為物管法還是物業法有相關規定說要提前一個月預告離職balabala
我也幫他查了沒看到相關條文
只知道勞基法規定到職三個月內離職不用預告
所以朋友還已經有提前預告了想說這樣公司才有緩衝時間
嗯...現在公司說他至少要十月中才能走
沒做過物管,不知道是不是有什麼沒留意到的法條擔心理虧
想請問大家現在這樣子我朋友該怎麼辦?
直接強硬一點搬出勞基法跟公司談嗎?
公司還搬出社區如果知道他要離職不知道會怎麼處置公司balabala
謝謝大家
作者: cblade (cblade)   2018-09-25 11:10:00
勞基法最大,壓日期時間到就走吧,有問題就說勞工局處理就好
作者: Weky (Never mind)   2018-09-25 11:10:00
除了國安法以外勞工只適用勞基法 別被唬了
作者: pon0829   2018-09-25 11:12:00
補充一下,我朋友說目前公司一直還不提供離職單給他寫
作者: Savior09 (Sakana Mazui)   2018-09-25 11:15:00
物管公司99%都違反勞基法 直接打給勞工局問 不需要跟他們客氣
作者: fish20730 (Dirk Huang)   2018-09-25 11:21:00
我以前做過的物管連離職格式都沒有 我就自己弄一張~給主管簽就好了 上面記得壓日期物管公司本來就要自己想辦法找人
作者: cityhunter04 (無聊的乖小孩 )   2018-09-25 11:33:00
由法律問題可以找法扶,剩下的就跟公司嗆明月底一定走人!叫他們找現職來交接,不然後果自付...
作者: masao0103 (kk)   2018-09-25 11:53:00
先擔心硬來會不會被扣錢吧,有些物業公司你不足月離職都會給你扣有的沒的,建議打卡出勤記錄跟班表保留好,到時才有的討
作者: cloud6732 (無所謂畫地自限)   2018-09-25 12:02:00
勞基法3個月內可當日離職,雇主不能有意見那就直接攤勞基法,或者找他們經理直接去勞委會啊
作者: cblade (cblade)   2018-09-25 14:22:00
臺灣一堆公司老闆就自以為公司規定最大,騙騙不懂的人而已
作者: cloud6732 (無所謂畫地自限)   2018-09-25 15:55:00
找人是公司的事,這個是無法求償的而且還在職未滿3個月事能有甚麼業務交接?
作者: book2381   2018-09-25 16:22:00
曠職三天就好
作者: swatch44 (史瓦奇)   2018-09-25 17:41:00
哀物業這塊真的很慘 從總幹事到秘書保全清潔守法的沒幾家 真要做從豪宅秘書開始找吧 起碼錢多休假正常 小社區就跳過吧
作者: konochi ( mio)   2018-09-25 19:22:00
就時間到了就不去上班阿
作者: swatch44 (史瓦奇)   2018-09-25 21:06:00
秘書都是排休的 不然假日總幹事跟秘書都不在是要叫保全扛嗎
作者: sa77 (夜叉鬼異端神鬼神將)   2018-09-25 23:27:00
講幹話而已 不用理會 物業管理都來這招找人是公司的事 有時候薪水太差找不到人 督導或是主任都有機會去頂著只要注意樓上前輩們的意見 即可
作者: changweiiiii (張薇)   2018-09-25 23:43:00
直覺檢舉蹌勞基法!我也做過秘書,物業超爛!各種違法沒福利,社區一直漲價,錢都在老闆口袋,之前呆的那件物業公司,高層主管都一副8+9的樣子實在令人傻眼我是做豪宅秘書的,懶的是這些公司不是社區(我也有朋友在其他家物業)基本上都是各種違法
作者: fish20730 (Dirk Huang)   2018-09-26 00:37:00
其實有些案場愛用價格標就是會出現這種問題啊,老闆要賺錢,當然只能壓搾員工囉~你說的休假那個很多服務業也是這樣放的,基本8天然後再看當月國定假日去加
作者: owo99 (洋洋)   2018-09-26 02:13:00
勞基法最大,打卡證據留著,離職證明留著,時間到閃沒給錢就
作者: swatch44 (史瓦奇)   2018-09-26 09:10:00
肛他
作者: rushfudge (rushfudge)   2018-09-26 10:52:00
部分物業高階主管就是做得比較久的8+9而已o.o照勞基法阿 多留個10天算很好了 換想法-離開爛公司值得
作者: sawaman (賽媧)   2018-09-26 14:12:00
傻傻的,保全公司自己就是違反勞基法的常客了
作者: cvspka02953 (太風)   2018-09-26 22:39:00
物業這種管理公司直接搬勞基法就好 運氣好還有分手費拿
作者: hkthsj   2018-09-28 20:25:00
有曾經因未找到人,被坳到與新工作無縫接軌,超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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