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公司也差不多待了一年
覺得現在才意識到這件事的自己好像蠻蠢的
也被朋友罵說這樣被人家坑妳很開心嗎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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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應徵的職務是行政,薪水24k,勞健保扣完剩下23左右
對於行政就是做雜事我清楚也明白
所以行政上的事務我做得毫無怨言
大學是設計系相關畢業的
但我不喜歡把這當作正職來做,只會自己額外接案子而已
所以才找了個行政的工作做,沒案子的時候也有底薪的感覺
在這邊,從最一開始的幫忙設計目錄跟DM我都做了
到後來的展板、海報、名片甚至LOGO也是我做
然後原本的行政工作一樣要做,包括同事自己弄不完或是不做直接全給塞給我的…
這一兩個禮拜突然覺得
我當初應徵的是行政,一開始也沒有告知要做其他設計方面的事
為什麼得做這些設計的工作?
請問這樣算不算工作內容落差過大?
我也不知道我該要求增加薪水還是直接離職比較好
不好意思,排版如果亂請說,我再修改修改
還請社會上的前輩們指點迷津,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