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臨時轉調業務單位正常嗎?

作者: shadow0828 (Vugtis Of Shadow)   2018-04-26 11:08:19
參照調動五原則的原文為基準來回應...
雇主調動勞工工作,不得違反勞動契約之約定,並應符合下列原則:
一、基於企業經營上所必須,且不得有不當動機及目的。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二、對勞工之工資及其他勞動條件,未作不利之變更。
三、調動後工作為勞工體能及技術可勝任。
四、調動工作地點過遠,雇主應予以必要之協助。
五、考量勞工及其家庭之生活利益。
※ 引述《liuliuyi2 (密碼都忘記)》之銘言:
: 是這樣的
: 我的工作是純內勤
: 公司突然臨時有變動,原本電銷單位的人手不足,然後我就被要求去支援
: 原本說好大家輪流幫忙,
第一點符合...
: 我只去一個月,
: 眼看一個月要結束了,
: 主管卻"告知"我下個月我繼續留任
: 我不妥協,主管一直求我,
: 要我共體時艱,
: 說的好像我不留就損害公司權益一樣
: 那我們來談談我的權益,
: 我的職務需要輪班,有輪班津貼,
: 工作多的時候時需要加班
: (蠻常加班的)當然 有加班費
: 支援的電銷單位呢~無輪班無加班,
: 所以只領底薪 底薪 底薪!
: (我不是正式電銷人員所以也沒有業績獎金)
: 我被變相降薪了嗎?
: 當時我同意幫忙支援,
: 現在我反而回不去原本的職務了
參考第二點看看,因為你調度過去後,薪資實質上已經有變動(下降)
又,參考第三點的狀況,妳是臨時支援的,如果永久轉調的話須要能夠勝任。
再來才是最後你提的第五點...
參考看看吧。
: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2018-04-26 12:26:00
雇主如果違反調動五原則 會處什麼的罰則與罰款?
作者: StevenZ (Arc)   2018-04-26 12:57:00
剛剛匆匆翻了一下 好像沒有行政罰則但這算是勞動契約的一部份 若雇主違反的話 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離職)
作者: anson1983 (Anson)   2018-04-27 22:06:00
對~你也只能離職,最多就是這樣,所以公司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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