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職場先進好
我近期將離職,正在與公司確認確切離職時間
因為碰到3/31補班、4/6補假的關係
我原先是希望離職日壓4/6,但人事說不行
因為那天放假,無法幫我辦勞健保轉出,只能壓4/3
但這樣等於我平白送給公司一天假(3/31要補班,4/6卻沒放到)
那請問如果我壓3/30離職,3月份的薪資會是怎麼算呢
查過似乎不分大小月,日薪計算都是:月薪/30(天)*上班天數
那不就等於:月薪/30*30,耶?完整月薪?
請問這部分我有理解錯誤嗎
還是法律上確實是這樣算,或是這部分每間公司有自己認定的方式呢?
還請不吝解惑指教,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