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將近一年前來到現職公司(做功德,初說好的月薪25k會有餐費補助全勤還有績效
獎金等,周休二日見紅就放偶爾加班等條件,到職後完全不一樣
全薪是25k=21k(17xxxx+餐費+競業津貼)+績效獎金+全勤
勞健保用最底薪資去加保21009
一個月26天上班
幾乎每天都是8:30 - 20:50 六要加班
加班工時2.5*26+8*4= 87 (?)
加班費是用21009/240時新去*1,33 1.66見紅……強制來加班換永遠不能休補休
加班費沒領到……
這樣雇主是否違法?
作者:
dil79975 (醬汁呢(′・ω・)*)
2018-01-20 10:57:00幫你算了一下 比去7-11做還低
作者: t64141 (榕樹) 2018-01-20 11:25:00
話術,他說的都真的有,只是你以為是外加,但事實上是內含重點是你還待了一年?這種爛地方都是進去就虧,留越久虧越大順便說一下,最爛的公司就是給你剛好活下去的薪資,再讓你大部份的時間都在工作上,久了之後一來你沒錢不敢隨便換,二來想換也沒時間換,第三所有時間被工時佔用,難以進修就沒有籌碼換,變成待著難過但又走投無路所以還是趁著還沒走到死棋的時候計畫一下後路吧
作者:
bearKQG (小雄)
2018-01-20 11:37:00快逃呀......
作者:
triff (triff)
2018-01-20 11:57:00還好啦,還是可以權衡一下我進現在這公司,也是出差補貼補助少新台幣2元
作者:
vickymw (vickymw)
2018-01-20 11:59:00低報這麼多還是別待了吧
140*12*26=43800, 要不要改工讀計時就好
碰過面試提XX月薪 但進去後薪水非從1號開始算 結果第一個月也拿不到全勤 雇主省了5k以上呢XD
這種工作我做一個月領到薪水後發現公司騙我,我就會立刻離職了當然會先跟公司反應+爭取,但通常都是被敷衍或駁回
作者:
weiyucsie (選擇那刻 才算開始)
2018-01-20 18:44:00作者:
tntbear (苦命上班族)
2018-01-22 09:48:00你還能待一年…這種的我一個禮拜都不想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