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試用期的經驗該寫在履歷表上嗎?(日本)

作者: n1011512 (小男子)   2018-01-08 17:38:05
魯弟在日本工作一年多了
最近因為一些事情離職 前一陣子找到了一個需要台灣人的工作
但試用期三個月沒有過
老闆就叫我離開了 (當然不是馬上叫你走人 有給我一段時間)
現在的疑惑是:我在這家公司待滿了三個月的經驗要寫在履歷表上嗎?
查詢了日本的就職網頁 幾乎都是建議要寫
理由就是信用問題 因為進到另外一家公司年底都要繳交稅收證明(源泉徵收票)
如果你不寫的話 這時候一定會穿幫 還會讓公司主管壞印象
可是如果老實寫的話 未來面試是否會讓面試官印象不好?
雖然這三個月半長不短 也還是學到了不少經驗
該怎麼做會比較好?謝謝各位指教
作者: abc0922002 (ABC一值都是很nice的)   2018-01-08 17:43:00
回答的出來就寫啊
作者: JosephCYC (JosephCYC)   2018-01-08 17:43:00
要寫比較好
作者: popo60433 (蝦米碗糕 (*′▽`)   2018-01-08 18:12:00
日本不是終身僱用制嗎?
作者: hyakkiyagyo (_(:3 」∠ )_)   2018-01-08 19:24:00
你可以掰出這份工作學到的東西跟貢獻 還有為何離職那就寫 反之只會被三個月這議題往死裡打
作者: a3358826 (馬蓋先)   2018-01-08 19:38:00
可以寫 我現在工作還因為我之前三個多月的資歷有相關才用我的 只要你能讓人家知道你學到什麼都有幫助
作者: yeh10jp   2018-01-08 22:25:00
主管不會知道,那個是要給HR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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