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勞方解約是否能拿十天預告工資

作者: robbysu (羅比NO.4)   2018-01-06 09:4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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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第14條規定寫雇主訂定契約時為虛偽之意思表示而使員工誤信而受損害者勞工得不
經預告終止契約
我是看到上面這一條所以一氣之下離職的
以下是我到職和離職的經過,我也不是很懂法律,但是有去申請勞資協調,下禮拜要開會
了,能請懂的人幫我解惑一下好讓我站得住腳講話
當初應徵工作時我在公司應徵的是A職位,後來2次面試後前雇主表示目前A職位不缺人問
我B職位可不可以,當時經濟有壓力,所以答應了
在應徵A職位時談得薪水跟我上一份一樣是N,但對方表示我在B職位沒相關經驗能否先以N
-2000來談,對方也表示之後會再調整,當時覺得沒關係就先答應
到職上工後對方又以試用期為由再減2000
所以薪資立馬被砍成N-4000…
但是我因為到職了我把其他offer也推掉,當時經濟也無法支持我繼續找其他工作就先答
應了
然後快到3個月後我主動找雇主談試用期期滿的薪資,(當時公司隔週有個大活動)結果
老闆娘跟老闆互相踢皮球裝死數天後到了接近活動才說一律等到活動結束才談
但薪水被砍4000之後根本不太能支持我正常生活收支於是有問能否早點談,但對方開的價
格連N都不到,所以我考慮到下班才給答覆說不能接受以後,老闆跟老闆娘又再度互相踢
皮球
之後就一直沒下文到活動結束後,看到公司在數字銀行開出我這個職位的職缺
一氣之下我就拿非自願離職單給雇主簽了
早上雇主還很爽快的直接簽完
(可能覺得我這個職位很免洗所以也不打算給這個職位太高薪所以爽快簽下)
下午發現我這個職位不能沒有人以後就跑來我的座位上說
依照勞基法做滿3個月必須要留十天
並揚言要收回我的非自願離職單
於是我回他
當初進來我被安排到不是一開始的職缺,掛羊頭賣狗肉就算了
到職後才告知試用期和我預期的薪資差4000我也沒多說什麼
現在才說沒試用期要我多留十天(那請問沒試用期扣我薪水幹嘛?)
我以為過了試用期以後會調整到我滿意,結果你們一直裝死裝到3個月都過去了
我覺得我根本受騙,我原先大可在還沒三個月的時候離職,結果硬是被拖到3個月後,大
活動我也都做完了還要被要求多做十天
於是我就拿著我把交接事項打完然後就拿著我的非自願離職單離開了
問題有幾個
1.請問我這樣有依照我一開始打的因雇主虛偽而由勞方解約嗎?
2.依照勞基法我做滿三個月必須留下十天嗎?
3.若因為雇主訂定虛偽成立我能拿到資遣費和預告工資的十天薪水嗎?還是只能拿到資遣

拜託大家幫我解惑一下,我怕我資料準備不夠,但是Line對話紀錄跟已讀不回還有當時談
薪水我都有紀錄跟錄音,協商時我也會帶去
作者: a10141013 (FlyBall)   2018-01-06 10:04:00
勞基法有預告期
作者: way0963 (衛斯理)   2018-01-06 10:07:00
1.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先釐清自己要主張哪一條法令依據你若主張14條當然不生預告工資的問題
作者: miffy0814 (你要比我幸福)   2018-01-06 10:43:00
如果是用14條你開除老闆,當然不用預告了
作者: yesorno1111 (女人)   2018-01-06 11:14:00
應該不能拿預告工資,但可以簽完勞資協調,拿失業補助。如雇主已於當日簽發你可離職,則你可主張,不受勞基法預告期離職。
作者: SamLee1 (SamLee)   2018-01-06 12:31:00
嗯...你可以看14條第二項,知悉其情形30日
作者: pineapple824 (鳳梨〃)   2018-01-06 13:05:00
勞基法的預告期是針對資方的條款,如果你不是被解雇的話應該不能成立那個十天是指他要解僱你必須在十天前告知,如果你多做十天你應該是要跟他要十天份薪水
作者: Sixxlife (Sixx)   2018-01-06 14:52:00
不用留 去檢舉呀 有種讓他告 不用怕的預告工資 是老闆要解雇你馬上滾 可是他有預告期30日的預告時間 所以是他預告30後解雇你 但付你預告期30天薪水要你馬上走
作者: leion (熊熊的咖撐)   2018-01-06 15:30:00
你老闆都簽非自願離職單給你了 就表示你是被資遣
作者: HGJK (沒有成員)   2018-01-10 11:18:00
你拿非自願離職單給老闆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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