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請假日扣薪與非月初到職之薪資算法分母

作者: libertyatyu (Ed)   2018-01-05 22:15:17
今天領到第一個月的薪水
問了會計相關算法
會計為答:
因為你是月中到職的,所以是用30天下去算
(勞基法: 如僱傭沒有協議月薪大小月問題,則以30天為基準)
但員工手冊卻說 請假日用「一個月工作天為基礎,下去算」
(勞基法: 月薪制勞工請事假,因未提供勞務,如依其「實際工作時間」發給工資,尚不違反勞動基準法。)
例子
2018年1月 工作天數為22天 (扣除元旦和六日休假)
2018年1月 工作天數為22天 (扣除元旦和六日休假)
假設
甲/月薪50,000
1月份 請3天事假 3天病假
1月實領薪資為
50000-(50000*3/22)-(50000*3/22*1/2)=39773
我的問題點是
為什麼以月薪算法的工作,在月中到職,分母是以30為基準
但請假是以「實際工作時間」(工作天22天)為基準?
若以30天為基準:
若以30天為基準:
甲/月薪50,000
1月份 請3天事假 3天病假
1月實領薪資為 50000-(50000*3/30)-(50000*3/30*1/2)=42500
22日與30日:
甲一來一往差了2727元。
民進黨不是要保證員工有一定休息時間
那第一個月的薪水用30天算
後面請假用工作日算
果然是靠資方靠攏的資進黨
作者: weiyucsie (選擇那刻 才算開始)   2018-01-05 22:42:00
應該一樣是30天吧 #1QHmQKMy因為假日工資照給(39條前半段)
作者: iamzen (zora)   2018-01-05 22:44:00
請假日也要用30天算啊,這是貴司的問題吧,員工手冊又不是政府寫的XD
作者: lrfnc (自由)   2018-01-05 22:56:00
因為這樣才能錢給少,錢扣多
作者: thankmilk (Wallace)   2018-01-05 23:42:00
完全怪錯人
作者: a2468000 (胖雞)   2018-01-06 09:34:00
最後一段在講啥...那是你公司有問題
作者: chuangs (偷得浮生半日閒)   2018-01-06 09:50:00
是公司違法
作者: miffy0814 (你要比我幸福)   2018-01-06 10:47:00
勞基法不是只有民進黨立的,很多法條都已經很久了而且不可否認勞基法很多法條都是在模糊地帶。這個問題擺明就是你們公司的問題,不是政府的問題。如果公司的規章違反法條,也是無效,你去申訴吧
作者: chuangs (偷得浮生半日閒)   2018-01-06 12:03:00
大家都用同一個勞基法,結果你的公司算法跟別人不一樣,然後不覺得公司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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