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修法後30天可上班336小時? 勞動部:合

作者: YOPOYOPO (痔瘡小天使。)   2017-11-26 1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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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suzichen (Zoo)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修法後30天可上班336小時? 勞動部:合
時間: Sun Nov 26 09:29:59 2017
修法後30天可上班336小時? 勞動部:合法極端個案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勞基法》修正草案近期引發外界爭議,有立委在質詢時更指出,修法後恐讓勞工每月工時達300小時,有媒體則進一步結合彈性工時規定,發現上班30天工時可能出現高達336小時仍合法的「班表」
不過勞動部官員並未對此正面回應該班表是否合法,僅表示是另一種極端案例。有學者則指出,法律本應防止極端案例出現,政府不應用這種態度推動修法。
針對《勞基法》修正草案,立委徐永明日前在質詢時指出,修法後因為最多連續可上12天,每天工時最高12小時,若跨月來看,恐出現連續30天中只休息4天例假,總工時高達300小時。勞動部長對此則回應,此班表合法但屬於極端案例。
《蘋果日報》則進一步加入原有的彈性工時規定計算,發現以4週彈性工時為例,並挪移例假和休息日為「2週有2例」、「4週有4休」,再搭配跨月使用新法加班工時提高到54小時的情況下,30天內將有28天需上班、且每天上班12小時仍合法的極端狀況,總計工時高達336小時。
針對這項說法,勞動部官員不願正面回應此班表是否合法,但表示此班表同樣是檢視跨月中間連續上班的極端案例,這種極端班表企業使用機率不高,且其總加班時數也未超過勞基法認定標準。
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助理教授邱羽凡則表示,勞工只要發生一次過勞,健康就永遠救不回來,不是先休息比較多天,接下來就能一口氣工作更長的時間,她認為法律應是最低標準,如果法律不能防止極端案例,「那還要法律做什麼?」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也說,政府就應盡力修法,防堵這樣的班表出現,而不是全推給「極端案例」,這樣無法說服民眾接受。
https://goo.gl/5oCebY
作者: estupid (For What)   2016-11-26 09:30:00
還是合法阿幹
作者: pp9960   2016-11-26 09:30:00
極端合法,工作整個月都沒休息
作者: em4 (通通去吃寶路啦><)   2016-11-26 09:31:00
暗示老闆會自律的概念
作者: ILoveKMT   2016-11-26 09:31:00
9.2加班加到死 94爽
作者: pp9960   2016-11-26 09:31:00
長久下來不死也半條命,這就是我們要的新勞動法嗎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6-11-26 09:32:00
這個政府真的沒有救了..合法極端請問是不是合法?
作者: scum5566 (你好宅)   2016-11-26 09:32:00
合法嘍,不爽就咬我啊
作者: pp9960   2016-11-26 09:32:00
當官不要臉也要有個限度
作者: qsxwdc (Moo)   2016-11-26 09:33:00
超過就是作功德,合法~
作者: spector66 (天氣預報)   2016-11-26 09:33:00
那這種案例如果出現 勞動部不就只能說一切合法 垃圾
作者: sawkuanwoo (大家快來darkchess下暗棋)   2016-11-26 09:33:00
爪爪丢加油棒人家也說是個案阿,科科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6-11-26 09:33:00
真的很後悔選這個爛貨.
作者: Anvec (鄉民)   2016-11-26 09:34:00
法律就是要防止這樣的案件出現 結果你跟我說那是極端個案你至少外加幾條防堵總可以吧....
作者: pttxo (火頁很久)   2016-11-26 09:34:00
送走一個謀財的 來了一個害命的
作者: NNK638 (NNK638)   2016-11-26 09:34:00
台灣人的選擇
作者: allenlee0616 (allenlee0616)   2016-11-26 09:35:00
合法啊 過勞的話也是你自己有病
作者: Tsucomi69 (N9SU3XL3AJ4)   2016-11-26 09:36:00
可以改叫奴基法了
作者: doreme (置之死地而後生)   2016-11-26 09:36:00
國民黨耍廢,民進黨耍賤
作者: eggdai0407 (塵世中一顆迷途小蛋蛋)   2016-11-26 09:37:00
垃圾
作者: ed123123 (ed123123)   2016-11-26 09:37:00
可直接一起廢死 殺人也是極端行為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6-11-26 09:38:00
韓國人把總統踢下台,台灣人還在默默不吭聲剛好活該
作者: new8gi (新八機)   2016-11-26 09:38:00
再怎麼極端他還是合法啊,這樣也不會過勞死喔?
作者: deitly (一萬光年的愛情)   2016-11-26 09:38:00
超棒的合法極端案例,現在全國都會了
作者: qa1122z (19號)   2016-11-26 09:39:00
當作公道啦~9.2別亂啦
作者: creative (創新)   2016-11-26 09:41:00
因為這種班表過勞死的,雇主根本不用賠
作者: nicholas5615 (nich)   2016-11-26 09:42:00
加好加滿,功德圓滿了,離天國就近了
作者: st09094238 (yidweahzaimen)   2016-11-26 09:43:00
不工作就等死
作者: qaz223gy (亞阿相界)   2016-11-26 09:43:00
幹 當變成合法的時候 就不是個案了
作者: sboy1111 (珠寶人)   2016-11-26 09:43:00
現在一堆非法極端個案了,給你合法極端還得了?
作者: st09094238 (yidweahzaimen)   2016-11-26 09:44:00
台灣人應該把總統送上斷頭台 整天罵韓國狗 台灣人才是豬狗不如廢物垃圾
作者: linqqq007 (linqqq)   2016-11-26 09:50:00
資進黨還真的沒甚麼不敢做的
作者: iphyf (遠)   2016-11-26 09:51:00
還敢說
作者: mikemagic88 (Mikemagic88)   2016-11-26 09:52:00
哈哈合法哈哈 不意外 有些人最愛講合法反正合法合規定就好 誰在乎你怎麼想
作者: handsomeKim (林北)   2016-11-26 10:11:00
既視感 依法行政 穴穴指教
作者: ienari (jimmy)   2016-11-26 10:12:00
垃圾勞動部
作者: greta107 (green)   2016-11-26 10:18:00
資進部 完全可以廢除了
作者: snow3804 (snow3804)   2016-11-26 10:20:00
不然要走回頭路投國民黨嗎
作者: sazabik (SAZABI)   2016-11-26 10:24:00
勞動部可以改名資保部嗎?(資方保護?)
作者: sunchen0201 (想哭就要笑)   2016-11-26 10:37:00
啊就合法啊~你咬我啊!
作者: netx1209 (netx)   2016-11-26 11:08:00
合法 為啥我不能排
作者: wwf80048 (Ziv)   2016-11-26 11:15:00
垃圾政府
作者: susanna026 (susanna)   2016-11-26 11:28:00
覺得 勞動部說合法 那就是合法 合法超死人班表 不用騙極端案例 ..總加班時數也未超過勞基法認定標準~》不就是合法的?
作者: FIREEX   2016-11-26 11:49:00
高速公路開放到限速300啊 也是合法極端案例啊能跑到300的車能有多少 車主會自律啊撞死了也是他本來就想死 不是超速才死的相信車主都是有良心的好車主車主需要彈性車速啊 沒車的路段開200~300 車多就開100車速帳戶制 三個月內車速不超過法定車速就好啊這樣需要積車速去高雄多方便啊法律不該限制車主想加速的權利啊
作者: Sosonian (wala)   2016-11-26 12:04:00
FIREEX讚! 大自律時代來臨!
作者: suesuesue88 (大大大)   2016-11-26 12:07:00
支持勞工局改上這種班
作者: shin30 (shin)   2016-11-26 12:35:00
資進黨真的hen bang
作者: mihono (帳號拿不回來)   2016-11-26 13:04:00
給慣老闆合法極端的後門
作者: gpctv (gpctv)   2017-11-26 14:56:00
感恩資進黨讚嘆資進黨,你們的德政讓勞工功德無量。
作者: chinaeatshit (我愛台灣!中國吃屎!!)   2017-11-26 17:19:00
不然要投給kmt嗎
作者: nick09123 (nick)   2017-11-26 17:32:00
國民黨大概調整為335
作者: saurik (Jay Freeman)   2017-11-26 17:32:00
突然覺的當法國人真爽,工時少薪資高
作者: FFFFFFFF (轉寄不要按太多F)   2017-11-26 17:40:00
當個案變成通案 幹還是合法
作者: s6210603 (小玉玉)   2017-11-26 18:19:00
惡爛
作者: jack852   2017-11-26 19:06:00
一例一休的物價漲價都漲完了 又修勞基法 最後還是肥到老闆 瘦到平民 謝謝蔡總統 幹
作者: denniswave ( )   2017-11-26 19:20:00
全台又不是只有國民兩黨可以投
作者: wolverine228 (阿龍)   2017-11-26 19:38:00
做功德吧
作者: jk808631 (耶耶)   2017-11-26 20:10:00
奴工基準法
作者: asiu (一定)   2017-11-26 20:38:00
垃圾不分
作者: handsomebear (我愛Gibson)   2017-11-26 22:38:00
不管啦,民進黨是本土政權,再爛都要挺不然你想當中國人嗎?
作者: wind0710 (風兒)   2017-11-27 00:04:00
應該先叫資動部來體驗極端的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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