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勞基法應刑罰化且大幅提高行政罰鍰

作者: shuo761001 (小碩)   2017-11-04 22:23:16
應該要薪水跟上下班打卡都由中央機關電腦主機即時紀錄,老闆上中央網站觀察打卡紀錄
,電腦會直接套用公式算出超時及特休和年資是否正常休假及換錢,老闆被檢舉後限期改
善由電腦監測打卡紀錄是否正常,當然要加派一群中央管理者管理,這樣也比各地加派勞
檢便宜多了,或是分北中南東來設立集中式勞動紀錄平台,這樣也只需要多四批人力,勞
工也可以透過平台對未改善的公司點選檢舉。
吃飽沒事講講淦話 。
作者: STGCBA (我不是乳牛)   2017-11-04 22:47:00
請個駭客就全廢了.之前不是有薪資公開的網站.爆很多次了要公平的罰就是依照公司大小來罰比例用%數來算是好一點
作者: shineline (綻放陽光)   2017-11-04 22:50:00
軟硬體設施在哪?都沒有是要從哪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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