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報到書該簽嗎?

作者: hotbeat (hotbeat)   2017-10-02 20:25:47
大家好,
小弟新鮮人最近面試終於得到了一個offer,
人資小姐有給我offer letter,
用鉛筆畫出並跟我說明那些東西要寫的,
就跟我說回家再寫就好。
後來回家翻翻看到其中一張:
https://imgur.com/a/GJrVU
看到第二點才知道試用期可以不用理由終止聘僱關係
而第三點看起來有點奇怪,
是說如果曠工或怠工就要賠錢的意思?
也不知道怠工是什麼意思,當初人資沒有說到這張
也沒有鉛筆畫圈說要簽名。
再過一個禮拜就要報到了,
還在想說報到時這張到底要不要簽@@
請各位大大幫忙解惑,感謝!
作者: KurakiMaki (Maki)   2017-10-02 20:31:00
牴觸法律就無效啊
作者: ppp123 (P哥)   2017-10-02 21:05:00
不簽你以為他會讓你上班嗎?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2017-10-02 21:27:00
第二條算ok 但解決聘雇關係 一樣是要付資遣費而已第三條是直接違反勞基法了 這個沒討論空間第二條 可以參考勞基法第11條 不過算是資方擴大解釋
作者: popo60433 (蝦米碗糕 (*′▽`)   2017-10-02 21:34:00
感覺像是 金日實業?
作者: hotbeat (hotbeat)   2017-10-02 21:58:00
所以簽了的話第三條是沒效的吧?
作者: cityhunter04 (無聊的乖小孩 )   2017-10-02 22:05:00
違反勞基法的合約,簽了也沒用!記得備份喔..
作者: hotbeat (hotbeat)   2017-10-02 22:19:00
恩恩 那簽了就算日後曠工怠職,也不能罰錢吧?不是金日實業唷
作者: john0227   2017-10-02 22:56:00
想做還是會簽,曠工怠職扣錢後再來走法律途徑
作者: dechih (帥帥)   2017-10-02 23:35:00
很合理啊 難道你想曠工?
作者: noirskakashi (楊安安)   2017-10-02 23:36:00
勞基法是最低限度的保障,還有點時間趕快翻翻自己應有的保障吧。
作者: StarRoad (知道越多了解越少)   2017-10-02 23:47:00
第二條沒差,就算無故或非試用期,有依法補償就合法第三條簽了不會怎樣,反正違反勞基法,上法院也贏不了要在意的是會想這樣搞的公司,一定會想在其他地方佔便宜
作者: junliangx (傻)   2017-10-03 00:04:00
基本上只有勞基法沒有試用期這個詞而已,不會怎樣
作者: fanix21 (在激激歪歪我就揍你)   2017-10-03 08:00:00
怠工這種太偏主觀認定,除非白紙黑字寫出工作範圍,不過台灣主管通常不會寫來砸自己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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