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ukielin (sukie)
2017-08-26 20:31:43(手機排版,若有問題敬請見諒)
小的我剛進公司快滿一個月,但因心理壓力大且有心律不整現象出現,每天都很不想上班
...(小的承認自己很草莓...
因此這幾天萌生了想離職的念頭.
但因當初報到時,人資有給一份報到申請書,上頭有提到工作未滿試用期三個月提出離職
的話,需十天前預告.
想請問板上的大大,是否要如公司所說的工作未滿三個月一定要在十天前預告呢?
還是其實可以禮拜一向主管提離職,禮拜三就走人?
小的工作經驗不多,在此向板友們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