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出社會的悲哀

作者: leonlin001 (阿宅翔)   2017-06-15 18:12:09
各位前輩大家好,小弟在5月初找到了第一份工作,是相關產業板上跟網路上評價的非常
不好的一間公司(老闆很聰明掛很多不同名稱,進去後才發現),因為該公司違反勞基法
工作環境也很差,但抱著學習為主的心情還是硬著頭皮上了。
就職三週後,因為主管認為不適合所以離職(真實的原因充滿臆測就先不論),離職當天
主管跟會計拿了自願離職的單子給我簽名,我也特別詢問過薪資的部分,想說什麼沒有錢
至少要拿到,會計「確實」的告訴我 25000/30天,乘上時間上班天數25天(含假日)一
共是2萬左右,也請我當場驗算,但這兩天錢匯進來大概只有14000左右。
所以我有以下幾個問題
1. 25000是老闆「口頭」在面試時給我的確認薪資,我後來發現聘僱契約書上也沒有寫明
(完全沒寫薪資),而且聘僱契約書上的公司也跟人力銀行還有確實就職的公司不同,這
樣是不是很不正常?
2. 工作未滿一個月跟滿一個月的薪資算法是否有所不同?
我朋友說跟我說,可能是底薪不是25000,但他在員工守則跟面談的過程中完全沒有提到
,也許自己也犯了很多錯誤沒有保障自己的權益,只是希望如果真的拿不回這幾千塊至少
可以花這些錢買個經驗,麻煩各位前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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