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omicat (可米貓)
2017-03-23 21:37:29小弟職場新鮮人
近日有收到任用通知書(mail)
1. 內容有提到月薪但是沒有保障年薪
(面談時有說保xx個月)
2. 面談時提到有試用期而且月薪會稍低
但是offer中並沒有提到
上述兩點是可以要求加註在offer中的嗎?
offer中有說 若有未盡事宜依照公司規章辦理
但信中也沒其他附件
而我也不知道有什麼規定..
另外hr說如果同意內容請在3天內回覆,
這一般是指工作天嗎?
因為接下來就周末了下周一再回覆會失禮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