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月下旬找了份安親課輔老師的工作(嘉義)
面試時候老闆說試用期23k並且有勞健保
這月初有幸自己的考試有上榜
於是只好跟老闆說我的情況
當下她就說那你就可以不用來上班了
並且約好今天3/6去領薪水(五天的薪水)
結果剛才老闆說:來你點一下(薪水袋),因為妳突然這樣,我們沒辦法用試用的下去算
(23000)
於是她用基本工資21009下去除30,再扣勞健保,實領3075左右
這樣算我那五天時薪不到80....
她還說:我們很好了,很多公司像妳這樣的情況是不發薪水的~
這樣算法不是正常的吧...?
我覺得被坑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