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午安 有些問題請求協助
不知道發在這是否合適....
最近收到教召令,本來心想應該沒什麼問題…
就是把教召令交到人資室請公假
接著完成請假手續,完成等待教召
本來想說應該就這樣結束…
但今天早上部門主管通知:因一例一休的因素
只能給我五天的公假,其他兩天要用自己的休假
不然不符合法規,然後解釋這是致電勞動部得到
的答覆…
當下就很多的不解,教召令上不是寫的很清楚
要給公假嗎...?
於是也很直接回了:七天不就是等同當兵嗎?
怎麼會是勞動部在決定呢?然後我這七天也是在
部隊操課(工作),怎麼會算我在休假呢?
結果人事總監因為政府來稽核會出問題....接著又
繼續重複剛剛說的一例一休問題,總之就是要我
七天算兩天自己的休假…
很想直接說我管他稽核什麼,反正你就是要給我
公假就是了....但人家是總監,我只是小職員...
說了一堆想請問,各位有碰到這種狀況嗎?要怎
麼處理才得宜呢?有點不知怎麼著手處理...
p.s.剛剛打去新北市後備指揮部也什麼結果,要我自己處理...
手機排版請見諒
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