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面試應注意事項

作者: gina31126 (小六)   2017-02-20 21:06:30
從2016年開始找工作,目前第三份都沒辦法讓我想待一年以上,想請問面試時應注意哪些
事情才能避免下次再遇雷公司?
找第三份工作時,我確認了
1.求職天眼通確定沒被罰過
2.限定公司規模,這間有快300人
3.上政府網站確認公司資本額有兩億以上
4.打給人資詢問加班如何算,回答統一補休(可接受)
5.加碼詢問有無其他內規,人資答沒有
6.詢問加班狀況,人資答公司大部分都是大家時間到就走人
7.確認網路上無相關公司負評
實際情況
1.其實有內規,六點半後才算加班,以30分為單位,不滿30分不算。而且其實我們部門常
需要加班,他人資當然時間到直接走
2.相處一個月後發現主管情緒管理很差
3.工作項目出現一堆不符104要求的,主管還一直叫我去進修,趕鴨子上架
除主管問題要做了後才知道外,我覺得1跟3都有欺騙感,請問下次面試前我還應該再詢問
哪些呢?
可以直接問你們公司遵不遵守勞基法嗎?
作者: a10027395 (Alice)   2017-02-20 21:23:00
我覺得看面試時主管的誠懇度XD但我是憑感覺去猜測他有沒有說謊(多半很準)
作者: porschegt4 (保時捷)   2017-02-20 21:42:00
第三點,你就去進修阿,當作外訓,但公司要付費喔
作者: fishheadman (阿呆魚)   2017-02-20 21:43:00
我覺得如果態度不變到哪都是一樣
作者: archvalkyrie (破甲白虎王)   2017-02-21 00:33:00
你中文不太好耶 不符104要求是指與104寫的不同?
作者: edcs ( )   2017-02-21 03:04:00
問什麼都一樣
作者: liicat (liicat)   2017-02-21 08:06:00
六點半之後才算加班是因為法律規定每四小時要給你半小時休息時間,所以你就六點到六點半休息一下,六點半再開始做吧
作者: colliego (邊走)   2017-02-21 09:13:00
個人經驗,加班統一補休是個大雷..
作者: csss22221041 (沒暱稱)   2017-02-21 11:30:00
3.用公司的錢去上課可以接受。
作者: tntbear (苦命上班族)   2017-02-21 11:32:00
光是2就很糟糕了...我前前公司的主管也是這樣
作者: csss22221041 (沒暱稱)   2017-02-21 11:37:00
不過那種情緒管理很差的,待遇不怎麼樣的話,我到第三次就會比他更差。所以我年輕時當業務常常被資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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