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關於流產假的問題

作者: Zyzz (Zyzz)   2017-02-13 02: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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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懷孕第四週
2/8因身體不適到醫院檢查
這個星期四2/9被醫院電話告知流產
這2天還是硬撐上完班
但是身體到現在ㄧ直都還沒復原 持續出血
有查到勞基法可以請連續5日產假
想請問是從2/8開始計算
還是依提出的請假時間 2/13連續5日計算呢
謝謝
作者: netpal486 (隨風而逝的記憶...)   2017-02-13 03:52:00
請勞檢員處理一下~是否有違職安法第四十一及三十條...
作者: DAKOU (大口)   2017-02-13 06:50:00
這種應該要開醫生證明,如果你仍是小產狀態,就是遞出假單時起算。
作者: sc1 (sc1)   2017-02-13 09:05:00
等到確實拿到書面診斷證明再申請
作者: Doralice   2017-02-14 09:36:00
直接問人資,好的公司會告訴妳能請今天,休假結束再補醫師診斷書即可(診斷書要寫清楚週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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