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閃電資遣,要到年終的經驗分享

作者: stun991 (無我渡蒼生)   2016-12-20 15:37:44
今日簽下資遣離職單走人了
從知道要走, 到簽下單子, 不到7天(含六日)
雖然心情還是有影響, 不過, 從原本的不給年終, 到爭取成功, 也算小懷安慰
跟大家分享一下我爭取的情況
事先聲明, 算是公司也沒有很硬, 因此有成功, 或許不能複製到其他人的經驗
找到的法規判例見解也未必正確, 但還是希望能幫到一個是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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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來任職於台北某農業相關傳產的研發單位, 上周三下班前被主管通知
部門要裁掉, 我與另一同事可能要被資遣(部門含主管共3人)
週四時, 人資攤出選向, 資遣或幾個果專長差很多的職缺 (問研發會不會炒菜?? 喵的
有夠蝦)
而資遣條件開出來, 僅計算我的平均月薪做資遣費, 加上預告工資與未休完的特休, 不含
年終
故接下來1-2天, 我就在找資料爭取
人資會主張 勞基法施行細則第10條第2款, 裡面說年終獎金不算"經常性薪資"的一部分
然而有判例說:
按高等法院99年度勞上易33號判決意旨:「惟被上訴人自訂該項規章限縮領取年終獎金之
條件,
並於農曆春節前終止與勞工之勞動契約,顯有使全年工作並無過失之勞工,因於翌年春節
發放
年終獎金前遭資遣,而無法領得上一年度辛勞工作應得之年終獎金,顯與勞基法第29條規
定有
違,亦有違誠信原則。因此被上訴人據上開員工管理規章之規定,拒絕給付年終獎金,難
認有據。」
http://tinyurl.com/hk4yb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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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 我也在中華人事主管協會的網站上找到下列資訊:
年終獎金若是事前已經約定,或是已經變為企業之習慣,此種情形遭資遣之員工仍應依比
例發給,
反之若無上述之情事,則可以不用發給。
http://www.hr.org.tw/qaView.asp?id=6375&classTyp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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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又在法律事務所的網站上看到, 目前實務上要看年終是否為經常性給予
http://tinyurl.com/znnro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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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勞動局網站上也提到 "工作規則" 與 "勞動契約" 可證明是否為經常性
http://bola.gov.taipei/ct.asp?xItem=43585039&ctNode=63848&mp=116003
因此我從旁敲擊希望看這些資料, 而人資跟我說沒有, 這表示公司違反了 勞基法第70條
規定:
雇主僱用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上者,應依其事業性質,就工時、休息、例(休)假、工資、
津貼
及獎金、考勤、請假、受僱、解僱、資遣、離職及退休、災害傷病補償等相關事項訂立工
作規則,
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公開揭示之。
依照同法第79條規定,主管機關可以科處雇主新台幣20,000元以上300,000元以下罰鍰,
暨同法第80條之1規定,
違反該法經主管機關處以罰鍰者,主管機關應公布其事業單位或事業主之名稱、負責人姓
名,並限期令其改善;
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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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由於公司沒有工作規則, 因此我存了公司104網站上表示福利含年終, 以及薪資匯款的
紀錄希望當佐證
所幸, 在我拿出上面的有關年終的資料後, 人資就軟了, 還不需要講到公司違法的部分
順利拿到 資遣費 + 預告工資1個月 + 剩餘特休 + 年終1.5個月
上述經驗, 希望能對大家有幫助
作者: chanicen (李叔叔)   2016-12-20 15:41:00
有分享有推
作者: pttuser (pttuser)   2016-12-20 15:43:00
推,應該M起來,以後大家都用得到
作者: csbjoy (柯思博強)   2016-12-20 15:49:00
希望另外2個同事也是同樣辦理,畢竟權益不是爭取來的只是我們常常選擇放棄...
作者: sucansuck (大白)   2016-12-20 15:53:00
好厲害,認真給推
作者: sintek (星特客)   2016-12-20 15:57:00
有看有推,非常實用的資訊
作者: aromagreen (green)   2016-12-20 16:03:00
很強,有理但又不是硬爭..
作者: bellaisa (誰說這樣不偉大呢)   2016-12-20 16:12:00
推!!
作者: olddadwind (阿仔)   2016-12-20 16:17:00
作者: singarst (青豆)   2016-12-20 16:43:00
作者: oabcbenkco   2016-12-20 16:59:00
厲害
作者: hsuvalen (支持華航空姐女友罷工)   2016-12-20 17:00:00
這篇該給M收到精華區
作者: Luther (魯蛇)   2016-12-20 17:23:00
恭喜
作者: Relaxmood (小草)   2016-12-20 17:26:00
作者: khristian (兩條平行線)   2016-12-20 17:27:00
厲害 !!
作者: kirorolove (誰喵我?)   2016-12-20 17:36:00
有做功課給推
作者: Noemen (Lee桌學)   2016-12-20 18:07:00
推!
作者: MeeToo (迷途)   2016-12-20 18:17:00
三樓 禁搭便車
作者: hydra60319 (收收)   2016-12-20 18:29:00
感謝分享喔! 此篇會收至精華區
作者: psx (綜合水果汁武士G)   2016-12-20 18:49:00
有寫保證年終幾個月就是該給
作者: abandonONE (ONE)   2016-12-20 18:58:00
作者: tinahooke (Naitre d'Amour)   2016-12-20 19:26:00
作者: sosoeyes (soso)   2016-12-20 19:56:00
作者: alice78226 (紫)   2016-12-20 20:45:00
作者: march1   2016-12-20 20:51:00
推你
作者: g76857 (瓜)   2016-12-20 21:27:00
作者: smallroad (鍵盤諮商師)   2016-12-20 21:35:00
實用推,別讓權益睡著了
作者: yoga723 (You'll see )   2016-12-20 22:23:00
作者: albee923 (Albee)   2016-12-20 22:27:00
作者: elvire (...)   2016-12-20 22:40:00
你們公司還算善良的,遇到無良的根本不甩你,跟你耗下去看誰有能耐
作者: Imhuang (我是黃)   2016-12-20 23:21:00
推樓上
作者: s8402019 (黑影)   2016-12-20 23:45:00
作者: muriel1984 (為什麼喜歡音樂)   2016-12-21 07:24:00
推!
作者: HUI66 (holy shit-兩者不能並存)   2016-12-21 21:09:00
作者: leon99 (李奧)   2016-12-21 21:39:00
推 很棒
作者: moon1986 (保呆)   2016-12-22 00:30:00
這一定要推!別讓慣老闆賺
作者: Chaioru69 (費歐娜)   2016-12-22 13:18:00
作者: chaver (chaver)   2016-12-22 17:11:00
推 佩服
作者: happyalpaca (快樂羊駝~)   2016-12-24 03:39:00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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