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明年1月1日滿半年有3天特休

作者: AlcoNic (AlcoNic)   2016-12-14 16:37:03
借標題想請教板上各位先進
爬完這系列回文似乎沒有人問到這點,若是我眼殘再麻煩提醒我自刪。
我103年6月到職,公司原來的特休是以1/1-12/31的會計年度方式計算。
今年105/6我滿2年有7天特休,按比例來算是105/6-12這段時間內有4天,106/1-5這段時
間內有3天。
那麼106/1/1起滿兩年特休有+3天,我是否放得到?
1.變成106/1-5這段時間有6天(3+3)
2.按比例算,4天(3+1)
3.孩子別傻了,滿三年再拿14天吧(3+0)
請問按新規定該是哪種情況呢?
另外想問,勞基法38條增訂:...特休假由勞工排定...是否代表以會計年度規範勞工排假
時間將變成違法?
以上兩個問題求教,謝謝各位!
作者: g76857 (瓜)   2016-12-14 21:38:00
沒有加三天吧,滿半年有三天,可是滿一年一樣七天到職超過半年的人特休假並沒有影響前面推文都有人回答過了抱歉仔細看是問滿2年,請忽略我推文sorry
作者: AlcoNic (AlcoNic)   2016-12-14 23:59:00
沒有人知道答案嗎Q_Q
作者: roder (尊重 q( ̄︶ ̄)p 包容)   2016-12-15 02:51:00
勞基法沒規定的東西誰會知道怎麼算才是正解? 問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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