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離職預告期間跟特休的問題

作者: vi000246 (Vi)   2016-12-14 14:27:17
我打算在明年的228四天連假放完後 也就是3/1離職
想問如果我提早20天寄信說要3/1離職
那我的薪水會計算到3/1嗎
我問過人資 說公司可能會提早讓人走 不會待到預告期滿
如果公司沒給足到3/1的薪水算違法吧?
還有特休問題 我問過人資 要一口氣連請七天假的話要逐級到董事長核可
他暗示我不要這樣請 因為可能無法過關
而且公司的特休無法換薪水
我上網查過勞基法 離職時特休沒休完 要員工舉證是自已想休而不能休
想問我連請七天特休應該是合法的吧?
還是要勞資雙方同意我才能連休七天?
除了保留信件證據還有什麼注意事項呢?
例如雇主可找藉口讓我待不到3/1之類的
希望有人能幫忙解惑 謝謝
作者: wonder6253 (wonder6253)   2016-12-14 15:11:00
你的文我不用看完 簡單說 2點1.提前要人走就是資遣 要資遺費2.特休要給薪任一不給付就是到勞工局 申訴 檢舉
作者: airtsubasa (偽學姊)   2016-12-14 16:03:00
你的預告天數是幾天? 是20天嗎? 如果是的話,你是要在前20天那天提嗎?看得出來你應該連交接都不想吧
作者: vi000246 (Vi)   2016-12-14 16:41:00
目前沒人可交接 我筆記寫很詳細 要讓人接手的話應該是夠的
作者: sdamel (=ˇ=)   2016-12-14 18:03:00
休好休滿,別讓公司跟你亂定義預告期間,我前公司資遣我,一個月前講,我每個禮拜跟他休求職假,後來公司定義離職前十天才開始算
作者: ChienFong (計画通り)   2016-12-14 18:06:00
明年特休你不想要公司還不敢不給 被捅到罰的錢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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