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莫名其妙變功文的志工

作者: guu0213 (蝶薑)   2016-11-17 20:10:43
社團法人『中華少年及兒童親職輔導與才能發展協會』(俗稱功文輔導室)
那是間經營日本功文式教育的機構,我之前在其中一分支工作,職務為助理。
領月薪、有固定工作時段,除了無勞健保等社會保險與福利,乍看與一般的勞工無異。
我的工作內容除了輔導學生(他們稱作會員) 書寫功文教材,
月底幫老闆做交給總部的營運報告外,
偶爾還要待機處理老闆的毛問題,
譬如幫他跑腿、臨時被call進教室處理他無法或不想處理的事。
因為近來打電話的次數越來越頻繁,
甚至連他自己弄丟員工薪水都能以電話大做文章,而且不接電話他還會不爽,
經過溝通無效,此事也已經影響到我私生活的情況下,
最後我決定離職,並針對該機構沒勞健就保跟6%勞退的部分,向臺北勞動局申請勞資調解

開會那天除了我的前老闆外,他還帶了該分支教室所屬的營業所地區出席。
之後我開了人生最荒謬的一場會議。
我的前老闆開宗明義拿出總部委託的文件,
表明他只是分支機構負責人,是協會的會員,是自然人不是法人。
又表示我也是協會的贊助會員,雖然職務是助理但實際是志工,
我領的錢都是總部發下來的車馬費不是薪水,跟他沒有關係。
而且我跟他都是功文會員,彼此之間只有會員關係,再三強調他不是我雇主,我跟他也沒
有勞雇關係。
他口口聲聲我入行前就知道助理是贊助會員
不適用勞基法云云
然而我從未簽署過他所說的贊助會員申請書
也沒有看過協會章程、會員規章、也沒有會員證、贊助收據
怎麼莫名其妙我就成了他們功文的贊助會員
又說贊助會員屬志工性質(他們是公益團體)
然而我也從沒簽過志工契約、也沒有志工證、沒上過受訓課程、更別提服務時數證明
又何來我是志工之說
領的錢是總部發下的車馬費又更莫名其妙
還在職時前老闆曾私下透露,分支與總部是64分帳的關係。
明明分支教室月初收齊教材費後,月底繳交給總部的營運報告上也只會列出提繳給總部的
4成金額,
總部只拿4成錢還要負擔分支教室的人事支出,怎麼想也都不合理。
由於雙方各據一詞,想當然也無法和解。
調解失敗。
現在回想只有滿滿的噁心。
前老闆平時使喚人時是雇主的嘴臉,究責時我與他又馬上成為同等的會員關係,把責任都
推給總部。
整個機構無論總部分支都在踢皮球。
平白一句會員制就想規避勞雇關係,說你是贊助會員你就變公益團體的志工。
更噁心的是功文其他分支教室在網路上徵人還敢寫依勞基法規定。
假志工,真勞工?
假勞工,真志工?
根 本 荒 唐 !
作者: st9061204 (阿克西斯教徒)   2016-11-17 20:39:00
真是.....原料還能凹人當志工
作者: Eoamberf (綠寶石)   2016-11-17 21:15:00
...好奇這什麼行業?是補習班嗎?
作者: guu0213 (蝶薑)   2016-11-17 21:41:00
本質是補習班沒錯 據說不是在教育部立案 而是以非營利人民團體名義在內政部立案我猜可能成立時有鑽法律漏洞 才會找些奇奇怪怪的說法來規避勞雇責任
作者: feng77 (77)   2016-11-18 08:58:00
台灣老闆,不意外
作者: runaway580 (讓個位)   2016-11-18 12:26:00
在總部做了兩個月 很洗腦
作者: waggy (Let's go, pal!)   2016-11-18 15:24:00
你提出足夠證據他講的這些話就不成立啦調解委員會的人也是會看的
作者: Or3 (new life)   2016-11-20 13:53:00
真是什麼老闆都有耶
作者: xxx83221 (xxx83221)   2016-11-20 19:52:00
學生時代上過這個還覺得不錯說 當時的老師們難道也是被這樣對待的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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