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離職尚未領到薪水

作者: shoya821 (shoya)   2016-11-09 21:48:06
10月11日到職,行政助理,公司有試用期3個月
開28000的薪資,說試用期因為訓練成本,只能給26000
在職兩個星期,感覺制度、工作內容及人員間有些狀況,不適合久待
例如只是單純行政助理,上班時間09:00~18:00,但上下班沒有打卡
到職第三天財務才進公司辦加保
超時工作沒有加班費...
總之兩個星期左右決定趁滿3個月前盡速離職
但公司每週五都有全體人員會議,通常在17:50才開始開...
因此會議結束也超過下班時間了...
唯一優點是10月25日和31日有放假...
原訂10月28日星期五就要口頭告知要離職
但開完會已經超過下班時間,又怕被拉住談話會再延長下班時間...
我選擇在10月31日星期一的18:00後寄了e-mail給幾位主管提出離職
儘管十分不認同許多工作內容,但只用了認為自己不適任這份職務的理由
隔天只有直屬小主管傳通訊軟體詢問原因,
而我也只說了自己認為不適合的地方
第三天11月2日,財務主管寄了e-mail如下:
    報到時有報到手續,離職不用有離職手續嗎?
    工作上有問題應是討論,而不是發個MAIL就沒事了。
    下列為公司從業人員服務規程,你看過的,也簽字過的。
    第二十一條:從業人員期滿離職或因故欲自請辭職時,
  均不得請求發給資遣費或任何慰勞金,並應依勞動基準法所定之期間,
  先行預告本公司。未依法預告或未辦妥離職手續,致使本公司蒙受損害者,
  應負賠償責任。
我以勞基法未滿3個月並未規定須預告離職,且我仍以e-mail盡告知義務,
並加上幾條相關的條文後回覆mail
之後並沒有任何聯絡,那麼我自認就到此結束,等11月5日薪水匯入
然後一切並沒有這麼美好,一直到今天11月9日仍未入帳!!
甚至昨天又寫了一次mail想確認何時入帳,卻石沉大海...
其實本想好聚好散(?)
可是看來會去勞工局檢舉了...
想請教大家,是否在這過程我有違失的部分,導致可以這樣延誤我的薪資?
因為實在不想讓這兩星期的認真工作就這樣付諸流水...
謝謝大家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6-11-09 21:55:00
就檢舉啊 有什麼好想的
作者: scryed1020 (GTR3S)   2016-11-09 22:11:00
就檢舉啊!不給薪水就可以去申訴了
作者: fafassh (Elaine)   2016-11-09 22:13:00
就算做一天,也要支薪的
作者: hydra60319 (收收)   2016-11-09 22:25:00
不管過程有無缺失,薪水不能扣留 這是兩個分開的事情公司的從業人員流程規定 有違反法律者亦無效證據準備準備,置底文有熱騰騰的文章可以參考,加油!
作者: schin5566 (schin5566)   2016-11-09 22:58:00
檢舉吧 是他們逼你的
作者: shoya821 (shoya)   2016-11-09 22:58:00
謝謝大家的回覆^^
作者: fim (不空)   2016-11-09 23:30:00
你檢舉重罰兩萬 他們會給你薪水的
作者: chey (Waitingfor)   2016-11-10 01:53:00
快檢舉!!順便請問是哪間公司…
作者: shoya821 (shoya)   2016-11-10 13:07:00
在竹北六家五路上某間科技公司
作者: leavefly (leavefly)   2016-11-10 14:59:00
至少要當面辭職吧...還有他的確是無權力扣押薪水...email發一發就不去上班了是非常糟糕的行為
作者: qoopkcs2000 (Qoo)   2016-11-10 16:39:00
正常來說發mail後 也要口頭告知 是道德基本禮儀 除非對方太誇張。例如扣錢之類
作者: suckdickman (不以ID廢言)   2016-11-10 18:44:00
有規定要當面告知?奴夠了沒阿
作者: s0300965 (嘯天小野犬-鬥哥)   2016-11-10 20:52:00
笑了 工作出社會 對方不照規矩來凹加班 自己離職有提前通知已經照規矩給面子了 是還要多奴口頭告知 以德報怨做不到人之常情 以直報怨已經是合情合理的事情吧禮儀式用在懂禮儀的或公司身上的 太軟以後還是被吃死死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