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勞資糾紛處理過程分享(台中市 2008年)

作者: ocibear (熊)   2016-10-24 16:04:48
※ 引述《hsuvalen (支持華航空姐女友罷工)》之銘言:
: Q1:如何申請協調的流程?
: A1:去勞工局,填一張申請單,等通知
補充說明(在下在2016台北市勞動局填過)
這邊申請單只要簡述勞資爭議的原因,以及申訴的要求
不需要檢附相關證據與資料
: Q2:與雇主和協調委員開協調會的過程?
: A2:收到協調會的時間跟地點,去到現場,雙方坐定,互相陳訴(叫罵),協調委員裁決
我就沒到這邊了,因為與公司簽了和解
但到了協調會上,所有對你有利的證據都要搜齊
: Q3:從協調、上法院到領到薪資,大約需要多久時間?
: A3:離職4月10號 協調會4月底 上法院5月底 領到薪資約6月底
: 2008年 主管單位 台中市勞工局
: 申訴對象 地方國中小補教安親班 申訴原因 延遲給付薪資
: 由於這家並沒有幫我投保 勞保 勞退 失業等保險給付
: 所以不能請領墊付薪水及申請非自願離職證明
: 公司以現金支付薪水,並且用手算紀錄於打卡上
: 當初只有先申請協調,(協調效用低、無強制力,只需協調委員一人)
: 沒有調解(調解效力高、有強制力,但需調解委員三人)
: 詳見 https://goo.gl/WNUiGM 現在應該都已改成全面調解了
補充台北市勞動局
協調委員一人
分民間與政府,申請單上明確寫著,
若您選擇民間調解,比較"快"開會
在下選擇政府,從送申請單後大約兩星期內送開會通知單,
大約一個月內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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