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人事內勤調職到現場,被騙了心情差

作者: demiyu (不吃魚的貓)   2016-10-08 23:47:42
盡量簡單說明一下緣由......
我錄取某家保全物業公司的人事行政,主要負責招募
9/26(一)
報到,上班第一天
9/27、28剛好放颱風假
原定回總公司(外縣市)受訓一天則改期
9/29(四)
上班第二天,副總跟我說:
公司決定調我「暫時」支援社區秘書,因我也沒做過。為期約一個月,10/1開始
心裡覺得怪怪的、心情也受影響,仍答應
(學個經驗是不錯,但能不答應嗎?)
9/30(五)才知道:
薪資不變維持兩萬八。社區秘書的假為8天(每日工時9小時)
......天啊我不開心超久的,每天多一小時工時不談
十月份遇國定假日,假至少被吃掉三天!
(六日剛好十天,雙十多一天假。先不談25、31號這兩天國定假日)
薪資沒另加、也沒有補休
好不容易說服自己,逼自己吞下、忍住不開心
10/5(三)接到消息:
因總公司內部人事問題,我將不會調回內勤。職務就是社區秘書
法克,有事嗎?
課長面試時僅提「到職後會找時間讓我到各社區了解各職務」
沒說需要支援,我都接受了
也勉強接受10:00-19:00的上班時間,現在居然調動我的職務?
初試面談一個多小時、複試也談很久......都是開我玩笑嗎
當下很想有骨氣地說:「老娘不幹了,只做到今天!」
可是我有經濟壓力、只好沒有骨氣QQ
然後回家默默開啟履歷,準備面試
感謝大家看到這裡......想偷渡幾個問題
  首先,我發現公司違反勞基法第10條之1「調動五原則」:
第二條:對勞工之工資及其他勞動條件,未做不利之變更
對我來說:
每日工時8小時變9小時(違反勞基法?)、週休二日變月休8日,薪資不變
這樣實屬違反第二條,對嗎?
  第二,承上題,我能求償什麼嗎?
昨天已回公司寫離職單,預計做到10/16(日)
根據勞基法第14條第2項規定:
當上班族在確知雇主違法調動,且對勞工權益構成損害時,可不經預告,
逕行終止契約,但「應自知悉情形之日起,30日內為之」,
否則日後領取資遣費的權益可能會受損。
(但到職未滿三個月本來就可以不用預告)
到職沒幾天,資遣費就算有也沒多少QQ
還是能求償什麼嗎?
  第三點,制服費用問題
公司規定領取制服、識別證等配件,皆先從薪資扣除
做滿半年退還一半、做滿一年再退還另一半
根據(89)台勞資二字第0043550號函規定:
制服係雇主為事業經營之目的,強制勞工於提供勞務之場所或提供勞務之當時
所為必要之行為,其或為工作安全之目的,或為勞動紀律之需要,
其費用應為勞務成本或職工福利之一部分,要求勞工負擔或分擔成本,顯不妥當。
而勞基法:
第26條: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第78條:違反第十三條、第十七條、「第二十六條」、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或第五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者,處新台幣九萬以上四十五萬元以下罰緩。
雖然才$1750元,但多花這筆錢仍很不爽
(職務這樣調動,要我怎麼接受?當然想離職啊)
天啊我不想再上調解會了,非常累人
麻煩各位前輩們給我些建議吧,今年的工作真是有夠不順嗚嗚
先謝謝大家了<(_ _)>
順便附上離職單
http://imgur.com/a/9XpcA
http://imgur.com/a/qp0zi
作者: fim (不空)   2016-10-08 23:52:00
要資遣費跟非自願離職
作者: yozeng (呦!)   2016-10-09 00:04:00
中午吃飯時間大部份公司本來就不算工時 10到19不能說是坑妳但假不能放若無補休或加班費你可以檢舉他
作者: PTTcrazy (騙我不懂喔)   2016-10-09 00:12:00
是覺得既然要走,就把事情弄大檢舉,這種爛公司
作者: st9061204 (阿克西斯教徒)   2016-10-09 00:25:00
別管公司主管跟你說什麼,制服錢要不到就直接檢舉,保全物業的主管有長期安撫刺頭的經驗,話術跟拖時間的技能點很高,而且不差你一個檢舉公司,新北勞動雲上違法的保全物業管理公司一堆,根本檢舉不完
作者: atpx (秋雨的心情)   2016-10-09 00:31:00
是可以檢舉阿, 不過如果不是像把你從台北調澎湖這種那應該也不容易舉證公司惡意亂調
作者: mrforget (財去人安樂)   2016-10-09 02:12:00
簡單的說就是一開始就是缺現場,不是缺內勤,騙你進來轉
作者: LGG2 (人類)   2016-10-09 08:45:00
石牌那家?
作者: sc1 (sc1)   2016-10-09 09:59:00
這麼擅長維權的法棍誰請了誰怕
作者: forever0605 (波唷唷)   2016-10-09 10:54:00
台x國際嗎?我看到離職單我確定哪家了QQ
作者: johnsport (john)   2016-10-09 12:08:00
制服公司是不能扣錢,這點一定要爭取回來!
作者: sc1 (sc1)   2016-10-09 15:14:00
社區秘書常白班很爽,保全都嘛24H
作者: yyaa (yaya)   2016-10-09 19:20:00
不要簽離職單,爭取非自願離職不要簽離職單,爭取非自願離職
作者: gliu0403 (你好嗎我很好)   2016-10-09 20:05:00
肯為自己權益著想 推 偷渡題很有用
作者: demiyu (不吃魚的貓)   2016-10-09 20:09:00
謝謝樓上~我爬文和估狗得到很多資訊,也想能有點回饋~
作者: forever0605 (波唷唷)   2016-10-09 20:13:00
就你錄取的保全公司,流動率很高,要跳真的快跳吧
作者: turtle0426 (Shane)   2016-10-09 23:28:00
痾....某s又在秀下限,可以忽視他的回應
作者: elverano (桃子)   2016-10-10 03:26:00
看到某樓的回應只能說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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