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一個長期不公平的點

作者: amou1030 (手牽手一起走過)   2016-09-11 14:36:01
簡單地說
加班費是以前二小時1.33 後兩小時1.66倍來算
但是補休通通以 1:1來換算
加班一小時換補休一小時
這樣對於有些有淡旺季的行業,老闆就可以鑽漏洞
旺季加班,淡季補休,加班費一毛錢也不用給,也沒犯法
作者: dalconan (寒江雪)   2016-09-11 15:03:00
規定上要補休或是要加班費是要「雙方」合意的但實際上通常都是公司說了算。所以才會造成你說的不公平
作者: TaoYPingS (桃之軒)   2016-09-11 15:19:00
公務人員連1.33都沒有
作者: amou1030 (手牽手一起走過)   2016-09-11 15:21:00
公務人員自己去爭取說你要跟勞工一樣的福利
作者: holysshit (shit)   2016-09-11 16:27:00
只能換補休的話本身就是違法 沒有鑽漏洞的問題
作者: pttenjk (賣統一7-11禮券)   2016-09-11 18:17:00
北市警察超時出勤有加班費,還叫中央政府給「首都加給」呢所以還是去想辦法爭取才是有用的
作者: jasper6101 (地球)   2016-09-11 19:18:00
檯面下很多公司都還是只能補休不給加班費的
作者: f8922090 (很想在天上的你)   2016-09-12 16:16:00
法條是加給1/3以上跟2/3以上,所以應該是1.34跟1.67
作者: anandydy529 (AndyAWD)   2016-09-12 17:29:00
1.33和1.66是工作滿八小時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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