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offer letter應該請對方註明調薪?

作者: morce (意識の流れ)   2016-08-01 07:36:17
兩週前面試完後有寫信問新公司試用期多久,收到回覆3個月;
上週一接到口頭offer電話,對方是面試我的業務經理,表示和上面談完我的薪水試用期
是xxk,因為有相關工作經驗很有可能試用期會只有一個月就調正,依試用表現之後最少是
試用+2k;
回信和對方確定接受後,對方表示會內部跑流程請人事給我正式聘用書;
請問有需要請他們在聘用書上寫明試用後薪水及試用期一個月嗎?
因為電話感覺對方口氣蠻確定,但又語帶保留?一般口頭offer的官腔[很有可能]到底能
不能請他們寫在聘用書上?
謝謝!
作者: SportLeo (阿基里斯)   2016-08-01 07:50:00
不寫的話之後賴皮你能拿他們怎樣XD
作者: weisenter (我想當帶給別人幸福的人)   2016-08-01 11:37:00
可以阿
作者: kenken7389 (躲躲)   2016-08-01 11:40:00
就算寫了 之後賴皮你又能怎樣
作者: kenwufederer (Nash)   2016-08-01 12:55:00
三樓知道自己在說什麼嗎?
作者: f124 (....)   2016-08-01 13:36:00
寫了以後 不寫懲罰條約的合約有什麼意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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