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非自願離職證明遺失

作者: aFey ( )   2016-07-25 20:04:55
抱歉 又來這發問
之前的公司有給我非自願離職證明
但隨即我就找到工作了
就沒有妥善保存
前個禮拜因為家中大掃除
可能沒有注意被家人把那份證明丟了
如果證明遺失了該怎麼辦呢?
只能麻煩當初的公司補開嗎?
我記得之前調解的時候有說
公司必須向勞工局申報
(勞工局應該會有紀錄?)
是否不需再透過原公司補發呢?
再麻煩大大解答了,謝謝。
ps:會需要的原因是因為
後來報到的公司不是很適應
想說離職去上職訓局的課再找工作
作者: Ilovebonbon (只有歐巴桑說我帥)   2016-07-25 20:06:00
先問一下,你後來報到的公司上班超過2周了嗎
作者: aFey ( )   2016-07-25 20:06:00
超過了所以超過了是否就不能再用那份證明了呢?
作者: Ilovebonbon (只有歐巴桑說我帥)   2016-07-25 20:20:00
你打電話到當地的就業服務站確認一下你超過兩周了是否還能申請職訓課程吧,這個比較麻煩一點因為你現在在不適應的新公司要離職的話是自願性離職除非新公司又給你資遣解雇,明天打電話問問摟
作者: book2381   2016-07-25 20:40:00
不用問了,不能再取得非志願離職的身份了~2週以上
作者: aFey ( )   2016-07-25 20:50:00
了解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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