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畢業季提供一些基本的勞動知識

作者: FuxkAKB48 (此刻吾非吾 留名天虎令)   2016-07-20 22:59:19
抱歉
我來提出反面看法
如果跟公司(舊東家)因為勞資糾紛 鬧得不太愉快
以後走投無路之下 想回鍋就難了
在這個心理障礙之下 如果遇到勞資糾紛 是否要選擇吞下去QQ
各位你們會怎麼想??
※ 引述《laibin (救贖)》之銘言:
: 1.試用期間(不一定是三個月)公司請你走人要給資遣費與非自願離職,
:  如果老闆要你走,記得千萬千萬千萬不要簽離職單,
:  簽下去沒人可以幫你,沒簽都可以到勞工局調解資遣。
:  另外公司要資遣你,必須要有十天的預告期或預告工資,
:  不過這點倒是不用爭取...因為公司沒給會被罰三萬。(如果有去就服站申請失業補助)
: 2.任職未滿三個月想走隨時可以走,公司薪資要付到你離職的當天,
:  記得要有提離職的證據,最少要有電子郵件,正本給主管,
:  副本給自己,超過三個月以上請參照勞基法的預告日,日期由通知當天起算。
:  公司不可以扣你的薪水!被扣直接去勞工局申請調解,
:  如果認為是小錢只是奇摩子不爽,可以去當地勞檢所檢舉,
:  證據確鑿的狀況下(薪資單有扣薪名目,但請假不算),會直接開罰兩萬。
: 3.上班第一天一定要加勞健保,而且投保金額要高於你的經常性薪資,
:  工資定義:謂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
:  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
:  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  不管他是久任獎金、全勤獎金、伙食津貼,
:  
:  簡易判定方式:按月給予的都是經常性薪資!只要不是一年給一次都是!
:  當然會有例外,但那種例外很少公司會去做,因為很麻煩,
:  舉例交通補助費,必須要先有公司到你家的距離計算得出來的費用補貼,
:  
:  不是所有公司內的員工統一標準給,以下是行政函
:  工作地點遠近支給之交通補助費是否屬工資疑義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0年11月2日台(80)勞動二字第28790號函
:  事業單位依勞工居住地距上班地點遠近支給之交通補助費,
:  如非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並經與勞工協商同意,
:  則非屬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所稱之工資,
: 4.勞動派遣的派遣工也是勞工!
:  切記!就算是派遣工也適用勞基法,如果要派公司不要你,
:  一定也要跟派遣公司要非自願離職!有些派遣公司會用調動方式逼你走,
:  請參閱新的調動五原則,現在要調動勞工沒那麼容易!
: 5.定期契約有限制
:  不是所有的工作都能用定期契約,目前只有短期性、臨時性、季節性、特定性
:  臨時性工作:係指無法預期之非繼續性工作,其工作期間在六個月以內者。
:  短期性工作:係指可預期於六個月內完成之非繼續性工作。
:  季節性工作:係指受季節性原料、材料來源或市場銷售影響之非繼續性工作,
:        其工作期間在九個月以內者。
:  特定性工作:係指可在特定期間完成之非繼續性工作。
:  
:  注意共通用詞是"非"繼續性,如果這項工作在公司內有其他人在做同性質的工作,
:  那就是繼續性工作,是不能簽定期契約的!
:  除非公司用職務代理的方式聘你,那屬於特定性工作,但事前必須說好,
:  例如:產假、留職停薪之類的
: 6.公司不能隨便扣你薪水!
: 內政部七十五年九月二日怑台內勞字第四三二五六七號函
: 勞工於工作中故意或過失損壞產品或其他物品,其觸犯刑章部分,
: 雇主可訴請司法機關辦理;
: 關於民事賠償部分可由雇主與勞工協商決定賠償金額及清償方式,
: 如未能達成協議,其賠償非雇主單方面所能認定者,應循司法途徑解決,
: 不得逕自扣發工資。
: 7.勞健保費只有部分是勞工負擔,並不是全部!尤其是勞退部分!
: (勞保)
: 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自104年1月1日起為9%
: 勞工就業保險費:自92年1月1日起為1%
: 勞工負擔20%、雇主負擔70%、政府負擔10%
: 職業災害費率:依各產業別不同而定(0.11~0.98)
: 積欠工資墊償基金:0.00025(萬分之二.五)
: 勞工退休金:最低6%(雇主提繳)
: 雇主負擔100%!!
: (健保)
: 國民健康保險:
: 自105年1月1日起費率調整為4.69%
: 自105年1月1日起調整平均眷口數為0.61人。
: 勞工負擔30%、雇主負擔60%、政府負擔10%
:
作者: plumbers007 (煙燻鮭魚)   2016-07-20 23:01:00
被虐待後還想回鍋???
作者: skyprayer (洗碗工)   2016-07-20 23:03:00
哪個業界只剩下一間公司了@ @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6-07-20 23:09:00
有的業界圈子小 你一黑整個業界都知道比方演藝圈
作者: pttuser (pttuser)   2016-07-20 23:23:00
我可沒你那麼奴,一天到晚幻想自己走投無路難道跟公司鬧得不太愉快,不也是在公司走投無路嗎有心自立自強,外面公司何其多,有需要委屈才能求全?
作者: DevilCool (滅頂男孩)   2016-07-20 23:38:00
連基本勞基法都遵守不了的廢物公司是回鍋要幹嘛?
作者: pttuser (pttuser)   2016-07-20 23:44:00
嘖嘖推樓上,有人就是擺脫不了9527的思想
作者: kobe7785075 (舒豪愛甲胖)   2016-07-20 23:56:00
推樓樓上 公司這麼多在怕什麼 別把自己看輕了
作者: myaku524 (myaku524)   2016-07-21 00:52:00
都有勞資糾紛了,還想回這種公司幹嘛....會讓人想回鍋的都是待得高興的好公司吧,爛的不用回去
作者: smile813 (啊喲)   2016-07-21 00:59:00
全台灣這麼多公司這麼多工作,你還想回去?是你自己覺得你能力不足,還是你不會找工作啊?
作者: miniJC (小潔西)   2016-07-21 08:33:00
鬧得不愉快還要回QQ
作者: koyosky (深呼吸)   2016-07-21 11:10:00
被人罵不能汪汪叫
作者: pipsqueak002 (莫非定律紀錄保持者)   2016-07-21 12:38:00
勸你一句,不要把自己走到走投無路就沒這問題了
作者: sean12345678 (男人)   2016-07-21 13:28:00
不可取的心態 130幾萬家公司 一定要去這家?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