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與慣老闆的戰爭(文長)

作者: wind30789 (+1)   2016-04-17 00:50:16
經過種種破事終於正式從這些狗屎爛蛋中解脫了!!!
去年10月底的時候前公司被檢舉進行了勞動檢查
當時的我還好傻好天真相信欺善怕惡的慣老闆被罰了就會怕
事實證明慣老闆就算被洗臉了終究還是慣老闆
從進公司開始凹人,到離職開完勞資協調會最後還要再凹一筆
最近雨一直下一直下,不知不覺我就睡著了,以下是我的夢境跟大家分享一下
去年過年前剛畢業不久又非本科系的我,傻傻地被騙進去,還很開心找到工作
進公司後慢慢發現老闆的問題,不管是推卸責任、跳針、鬼打牆...什麼都有
更別說責任制加班加到爆
概算去年2月到12月的打卡紀錄,加班超過9點106天,超過11點29天,假日加班19天
我自己噓,馬的有夠奴!
我進來到離開至少15人以上離職,這種流動率超猛der
剛出社會還不懂職場生態的我,覺得還撐得下去,至少要撐個一年洗洗經歷再走
再加上一直被洗腦"非本科要更努力"、"來學東西別在意薪水"、"新鮮人別怕吃苦"等等
撐著撐著不知不覺也撐了九個月,第一次爆氣點是在10月底公司被勞動檢查時
當時在女板有發一篇,這邊就不贅述了
http://www.ptt.cc/bbs/WomenTalk/M.1447256601.A.8FA.html
我還很傻地相信老闆娘說會改善
當時PO文還說出了"看起來是有往好的方向發展了"這種鬼話
沒想到11月開始越來越慘,大概是一種↗↘↘↘的概念
原本是議定的薪水+加班費(老闆娘看狀況發1K~2.5K左右)
現在全部照(他們的)規定來,變成本薪+加班費=議定的薪水
根本越領越少!
老闆也只是說說漂亮話,事實上沒有改善只有更爛
更慘的是有人仗著老屁股開始擺爛,真的做得要死的人被慘罵,公司氣氛越來越低迷
但快滿預定離職的時間,我又繼續撐到第二次爆氣點,今年1月初開的內部會議
基於他們上次的態度,我這次會議直接錄音打逐字稿紀錄,重點如下:
1.年終獎金要拆成年終跟年中兩次發
2.假日來加班不要打卡,不然公司會被罰
3.要離職要在發年終前說
會議結論:
要走趕快走,年終不會給要走的人,我們要一起為公司違法不被抓到努力喔(<ゝω・)
但再撐一下就可以拿年終跟一年漂亮年資
所以我還是咬牙繼續撐,我到底多M啊(跪主機板
直到農曆年連假前一天,領完年終確認薪水入帳後,我提辭呈了!
記得那天下班前老闆還很開心地要我幫忙做一張寫著公司團隊全員名字的賀卡
(提完離職他馬上叫人把我的名字拿下來又是另一回事了ㄏㄏ)
當天其實有點混亂,我來不及在老闆離開公司前把辭呈拿給他(敗筆1)
所以我請經理幫我轉交,他當下是先幫我放到老闆辦公室的桌上
原本我打算要傳LINE或打電話告知辭職的時候,老闆忘記拿東西走進辦公室
我覺得緊張就跑到樓下躲起來了(超孬
他當下看到離職信憤怒地拿著信離開公司
不到半小時我所有案子的LINE群組全部被退光(平時跟客戶討論案子用)
後來經理告訴我老闆他們很生氣,覺得我領完年終就跑,叫我做到今天就好
他還勸我算了,早走也好,這五天當送他(幹,憑什麼)
我告訴他依照勞基法我滿一年要提早20天提辭呈,老闆要我提早走的話要付我遣散費
經理馬上推說他不清楚,是老闆娘告訴他叫我馬上走沒有違法
老闆他們完全不願意聯絡我問離職原因,單方面從經理那邊問,我覺得這樣傳達會有問題
於是我主動打給老闆娘,當時想說反正都要走了就提出公司的問題點(敗筆2)
她起先是說她覺得我提的出發點都是為公司好,她可以接受,她會跟老闆溝通
但後面卻一直跳針說薪水怎麼算、年終怎麼算,年輕人剛出來需要磨練
妳的考績很優秀,老闆誇妳最近進步很多,客戶很滿意,總之是在摸頭勸留
我判斷她是想把話題拉到擺爛的同事表現差已經罵過了(但還是沒改善啊)
薪水年終算法很合理(不到一個月還拆兩次發合理個屁)
妳進步我們都有看到(啊不就是在收爛攤子,不然事情一開始就可以做好)
公司在陣痛期要體諒(從進來就開始痛到現在是要痛多久?)
希望大家有向心力共體時艱,我們都有在栽培妳們(的奴性),請多多擔待
最後,她說要再跟老闆討論看看再給我一個機會,也希望我能給老闆一個機會這樣
農曆過年我用LINE告知我還是決定要離職(用LINE是為了留文字證據),他們就已讀不回了
由於還沒談好離職,開工當日我做好各種心理建設後還是進公司
老闆一開始一直裝沒事,我開口談離職他就惱羞了,這次一樣有錄音打逐字稿
他先是罵我領完年終就走是把公司拿夠夠,這樣做他不開心
再來講時間要照勞基法走的話就提辭呈算20天馬上走(我原本壓月底,差五天)
他根本不打算跟我溝通,自顧自地說他的想法,他說十句我說一句還被打斷
原本不想計較太多的我被講的有點火大,於是我提了滿一年就有的特休假
我說我想好好交接完再離開,特休假沒放就折現沒關係
結果他暴怒開始罵我沒品、罵我態度有問題
以下節錄部分對話(跳針、口語冗字有稍做刪減)
“年終的部分我們其實是可以不給的,年終在勞基法裡面是沒有要求的
我們也可以把它折掉去抵我們要給妳的假期,這個東西站在勞基法我們也不會站不住腳”
“妳假什麼都要放,真的是這樣妳去任何一間公司我都會說這個人就這樣
我跟妳說妳站在員工的立場,妳沒品啦!妳知道嗎?我跟妳說難聽一點,妳沒品啦!
沒人這樣做事的啦!我希望妳下一個工作不要再這樣子鬧了
對於今天主雇關係來講,那個是個不合情的,沒人這樣做啦!”
“我不管是怎麼樣妳現在又跟我講妳的連續假,沒有錯那個假本來也要給妳的
假如是這樣妳其實應該是妳明天又可以放假把它放完嘛,妳就不用再進來了”
“妳就什麼東西都要算到夠,站在我的立場妳今天都要全贏
今天站在公司的立場,我也是要疼我家的員工呀!
問題妳的態度給我感覺妳都,哪有人這樣、妳什麼東西都要給人拿到夠”
後來老闆娘打電話說要扣回我的年終
叫我當天交接離開,剩下日期用特休放完,就是不願意讓我壓月底好好交接
我談完都五點多了,我還是交接資料弄到八點多,離開前我進他的辦公室一鞠躬
”謝謝您這段時間的照顧,我先走了”
然後我問心無愧地颯爽離開!
離開後過了一週開心到像作夢的生活後,馬上無縫接軌找到一份待遇好超多的新工作
我邊準備到職邊查了很多相關資訊(推薦關鍵字”勞資爭議不看會哭”)
因為他們已經放話要扣回年終,我也開始整理我蒐集的資料
等到發薪日刷本子,確認已經扣錢的實際證據,我馬上去勞工局申請勞資調解
調解當日老闆沒有出席,是戰鬥力比較高(?)的老闆娘作為代表
由我先開始說明我二月份薪水上有短缺,因詢問後資方不願意給薪資明細
並口頭告知說要扣回年終,此說法於理無據,故請求調解
老闆娘回覆去年跟今年過年的連假都有給薪(月薪制的國定假日是資方賞賜的?)
如果可以做到月底交接,那為什麼要提特休假?(交接跟提我有特休的關聯性在?)
之前已經開內部會議說離職要在發年終前講,勞基法沒有規定要給年終,所以她不願意給
調解人馬上打斷問她是不是把年終獎金扣回?
已經發了不能扣耶!(公司內部規定)不能違反法令!
然後又再跟老闆娘確認願不願意給,她還是堅持不願意
那就會到勞動條件要限期給付喔!若不給第一張罰單就是2萬5,2-30萬連續處罰”
老闆娘馬上怒罵”你們調解的怎麼是這樣調解的!
調解人解釋只是告知有這法令,不一定要資方接受,但是調解人有義務提醒資方會有罰責
年終獎金已經發了,不能不經過勞方同意就用後面發的工資扣回,會觸犯工資未全額給付
如果資方真的不服要追討的話,要另外跟勞方請求
接著老闆娘開始嗆我去年沒有奉獻,過年放假有給我全額薪水(難道月薪制可以扣嗎?)
今年還沒奉獻到就提離職,過年整個休完她很不舒服,居然還敢跟她要特休假
我再提一次我沒有一定要放特休假,若沒放完就折現,老闆娘卻好像聽不懂一樣一直跳針
妳沒有申請→老闆叫我當天走→老闆歸老闆,我算薪水歸算薪水
妳沒有申請→老闆叫我當天走→因為他是老闆,妳這樣休他當然不願意啊
我從頭到尾都沒提我要休掉,他們不願意折現就一直跳針說我自己放假
搞得我好亂,公司到底誰開的?老闆說的話到底算不算數?
調解人接著問上班時間、休假方式等基本問題
老闆娘怒丟我”一月份”的卡在桌上,還嗆我真的加很多班嗎?(還真敢說耶)
薪水已經包含加班費,不然妳簽責任制簽假的嗎?
我反駁上次勞動檢查已經明說這裡不適用責任制,她就暴怒了
“妳現在用勞基法在威脅我是不是?我已經被罰款完了!”
“妳不要用勞動局來威脅我,妳這樣威脅我可以告妳喔!”
期間調解人說了好幾次”資方請理性溝通”,接著說要單獨跟資方溝通,叫我先到外面等
回來後老闆娘還是拒絕調解,雙方破局要準備寫紀錄,老闆娘問一句接著要繼續調解嗎?
調解人回答不會,她等下去檢舉,該處罰就會處罰了
老闆娘聽了就縮回去了,開始打電話問老闆當初答應我什麼?
老闆當然死不承認他答應後面的假用特休放的事,也不承認他答應的離職時間
於是我拿出我準備好的錄音逐字稿,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
老闆娘無話可說又擔心被罰款,最後妥協了願意把扣的年終補回!
調解成立記錄”資方如未於期限內依約履行,勞方得申請強制執行”
小員工對抗慣老闆的勝利!
補充一點,關於錄音舉證的問題,參考法條如下,本人錄音並不違法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29條:
監察他人之通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罰:
三、監察者為通訊之一方或已得通訊之一方事先同意,而非出於不法目的者
可能有人想噓我很奴不趕快逃,但我剛出社會就是個菜逼巴,在這種環境下磨了一年
幾乎靠自己摸索和請教同事,專業能力和EQ都明顯比在學時期進步很多
大概到職半年就差不多對自己可以再待多久、未來要往哪個方向心裡有個底
在這裡遇到的一些好同事到現在也保持著很好的交情,我很珍惜這些無形的附加價值
但是這不代表我願意被慣老闆吃得死死的
獨自站出來抗爭很可怕,可是選擇沉默只會讓慣老闆覺得凹員工理所當然
至少我不後悔我做的決定,只是處理方法應該可以再更好一點就是了XD
後來我收到健保局寄來的二月份健保缺繳通知,查了才發現前公司沒幫我繳
明明當初談的時候勞健保都扣給他們了,當下覺得超級怒,連這幾百塊也要凹真的很沒品
但我不想再聽到這對夫妻的聲音,也不想再為他們煩心了,最後的小事看清了他們的嘴臉
當作是送給他們看病吃藥,多花幾百塊饒過他們也饒過自己
最後終於能跟前公司斷個一乾二淨
天亮了,這場很長很長惡夢醒了!謝謝大家耐心看完我的故事
作者: ian90911 (xopowo)   2016-04-17 00:53:00
推!
作者: howare10 (Qoo)   2016-04-17 01:02:00
推!
作者: urmyqueen (隨心所欲)   2016-04-17 01:03:00
推原PO勇敢對抗慣老闆~希望多少暗示一下是哪間公司以免有人又受害@@
作者: niny16845 (打某練功夫)   2016-04-17 01:13:00
辛苦了 你真的很強 捍衛自己的權益
作者: shuo761001 (小碩)   2016-04-17 01:14:00
公司名稱跟地點要透漏公佈
作者: yotsuba1022 (Carl)   2016-04-17 01:17:00
辛苦了
作者: cindy4776   2016-04-17 01:17:00
恭喜脫離苦海~~~~
作者: mm210317 (卡奇)   2016-04-17 01:23:00
看了覺得有點爽快XDD 可以透漏一些公司資訊嗎?至少地區
作者: ytscc (賴恩)   2016-04-17 01:25:00
你真的很棒!!!!!!
作者: haves560 (新鮮人)   2016-04-17 01:49:00
不公布公司嗎 人家都威脅會讓你下一間公司名聲難聽了
作者: Tevye (魯酸肥宅)   2016-04-17 01:57:00
求公司名
作者: attract0213   2016-04-17 01:57:00
公司名與地點公佈+1
作者: yc715 (漾辰)   2016-04-17 02:01:00
推!太強了
作者: mycity (ゴミ丼實業坊)   2016-04-17 02:08:00
為什麼不說公司名?
作者: kraven (昏昏欲睡)   2016-04-17 02:14:00
作者: ITASA (ITASA)   2016-04-17 02:17:00
看完很爽 恭喜原PO脫離惡夢
作者: anny1313 (xuannie3)   2016-04-17 02:20:00
如果離職當月工作沒足月的話,勞保勞退會依比例計算,但健保是直接整月不算的,公司還代扣健保費也太摳了囧
作者: chister ( )   2016-04-17 02:27:00
作者: freedom51710 (大‧幸運星)   2016-04-17 02:27:00
推!!!!!!
作者: iijune (阿倫)   2016-04-17 02:29:00
妳很勇敢! 慣老闆才是甲狼告告
作者: j2222222229 (j2222222229)   2016-04-17 02:34:00
可否問一下,你這樣工作一年多少
作者: KIDDLEE (KIDD)   2016-04-17 02:39:00
字好多 但恭喜你
作者: ltn00228899 (zen)   2016-04-17 02:50:00
讚 這才是正確做事方式
作者: moongurl (昨天)   2016-04-17 03:16:00
恭喜你脫離苦海!!!
作者: jinx5566 (玻璃大炮)   2016-04-17 04:14:00
求站內信公司名 感謝你不要讓新鮮人踏入職場地雷,這種公司讓大家知道比較好畢竟不是每個人都能像你一樣勇敢
作者: shaniayun (早報)   2016-04-17 04:45:00
你很棒!
作者: smalldoll (適應)   2016-04-17 06:38:00
讚!台灣需要多點像你這樣的人!
作者: moonzone (蟲)   2016-04-17 06:42:00
求公司名
作者: aakkdd ( )   2016-04-17 06:43:00
辛苦了,請問是那家公司?
作者: kasim0814   2016-04-17 08:08:00
恭喜原PO,這樣子看台灣的就業環境會不會好一點
作者: c41231717   2016-04-17 08:12:00
恭喜~
作者: michelle130 (min130)   2016-04-17 08:27:00
希望慣老闆都消失
作者: smile813 (啊喲)   2016-04-17 08:39:00
你真的做的很好很勇敢!!這本來就是對的!謝謝你又打臉了2位慣老闆!
作者: j8630222 (75G)   2016-04-17 09:01:00
推你有種 不敢處理的應該看看 ㄅㄨㄧㄠ縱容爛老板
作者: iwtlh (阿巧)   2016-04-17 09:07:00
妳好厲害!
作者: ssdog (ssdog)   2016-04-17 09:23:00
自己權利不爭取,沒人會幫你!推~最好公布公司名像我之前公布 連人資經理名字都PO上來 對方連吭都不敢吭陳述事實,就別想想告我~小心被我反告回去
作者: say29217074 (:)))))   2016-04-17 09:52:00
恭喜!
作者: groupie (再見濁水溪)   2016-04-17 10:11:00
推!
作者: lizting (liz)   2016-04-17 10:45:00
覺得奴也要知道自己的底線!推你勇敢!敢奴也敢好好的提離職,據理力爭!躲樓下我好像也會做XD哈哈哈
作者: REALLYLIFE (真實)   2016-04-17 10:46:00
妳做的很好,可惜你還是孬到不敢公布爛公司名字
作者: kaiovu (kaiovu)   2016-04-17 10:55:00
給你個推!辛苦了!
作者: orangekuei   2016-04-17 10:56:00
推,台灣年輕人應該要像你一樣站出來捍衛自己的權益!
作者: fantyo   2016-04-17 11:02:00
你超厲害第一份工作也是遇到慣老闆,撐了半年最後摸摸鼻子,有領到薪水就默默離開了
作者: norikko (水妖)   2016-04-17 11:16:00
good 慣老闆安撫不成惱羞成怒的路數怎麼都一樣XDDD 我以前在國立大學上班,先生也在同個學院念碩士,我提離職院長竟然還約談我先生......
作者: insurreal (gives you wings)   2016-04-17 11:24:00
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最重要
作者: urmyqueen (隨心所欲)   2016-04-17 11:31:00
怎麼看都覺得你是大家學習的榜樣 再推一下
作者: wuhoho (不是我在說)   2016-04-17 11:35:00
原po很棒!
作者: www2967 (www)   2016-04-17 11:47:00
打到萬惡老闆
作者: ttmaniac   2016-04-17 12:18:00
推,辛苦了!
作者: robinstart (Story)   2016-04-17 12:19:00
真是太精采
作者: fancylatina7 (Latina流口水了)   2016-04-17 12:38:00
推你
作者: sikyisland (看到不記得的故事)   2016-04-17 13:11:00
真的很勇敢~!! (拍拍手) 抗爭很需要勇氣的~~
作者: cindy4776   2016-04-17 13:19:00
再推個原po潮正A_A
作者: shan952020 (AliceP)   2016-04-17 13:43:00
想知道是哪間公司+1
作者: c328832 (yu)   2016-04-17 13:47:00
覺得你很棒~~~
作者: kissu5566 (護衛軍)   2016-04-17 14:03:00
妳超棒
作者: xu45p (!!!!!!!!!! 你是誰)   2016-04-17 14:07:00
作者: hrs1988815 (追求正義伸張正義)   2016-04-17 14:24:00
台南超多慣老闆!一下那樣一下又這樣沒制度的公司!尤其在安平工業區的某公司!
作者: edcs ( )   2016-04-17 16:30:00
作者: a54965 (安迪)   2016-04-17 16:44:00
超猛
作者: felixr0123 (felixr0123)   2016-04-17 17:15:00
為什麼不公佈這種公司 白紙黑字有實際進調解過程又不是抹黑
作者: f124 (....)   2016-04-17 18:34:00
健保收了沒繳可以告他詐欺...
作者: leavefly (leavefly)   2016-04-17 18:54:00
勞健保沒保不用調解打去勞保局檢舉就直接開罰了很簡單的
作者: VVVV55555 (東興烏鴉-小妹)   2016-04-17 19:29:00
先說觀念錯誤的地方,提離職,資方是可以讓你先走的,那個20天規則是保障資方避免遇到擺爛不交接的。
作者: badiverson (嘲笑的夢想才有實現價值)   2016-04-17 19:48:00
交接並不是勞方的義務好嗎
作者: VVVV55555 (東興烏鴉-小妹)   2016-04-17 19:51:00
不是義務 ,只是為了綁你最後20日,提早讓你走是優於勞基法的
作者: asakura (朝倉)   2016-04-17 21:32:00
推原PO,超有心整理資料上勞工局,資方嘴臉欠婊
作者: Colitas (觀察者)   2016-04-17 21:37:00
推!
作者: VVVV55555 (東興烏鴉-小妹)   2016-04-17 22:03:00
經查詢法規及勞動相關判例,是我觀念錯誤,請有與我觀念相同者,能夠藉著這篇文章導正相關錯誤觀念,切勿讓勞動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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