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新工作一個星期不到就被衝康?

作者: RAVANA (雷瓦納)   2016-04-16 09:22:48
※ 引述《jenny81725 (鳳兒)》之銘言:
: (小妹借友人帳號po文)
: 【文長,請多包涵】
: 小妹目前在一家藝文空間工作,我們有畫廊、咖啡廳,是個複合式空間,正職含我共三位
: 薪水兩萬八(未扣勞健保),月休六天
: 附圖是這個月初老闆傳的新規定,但我們看了完全不知道是對是錯
: http://i.imgur.com/LO6pa5c.jpg
: 我們也算是服務業,咖啡廳也有開店關店的時間,為什麼會是責任制?這算不算濫用責任
: 制?
是啊 就是濫用責任制 但又怎樣??
有種你去勞工局告啊!!
我就是吃定你們不敢告 告了被罰我又不會痛 罰則這麼輕
我為什麼敢吃定你們??
1.10個裡面 只有1~2個敢去告
2.其中1~2個去告的 算我踢到鐵板 大部分事後把你叫來摸摸頭
給你個幾千元補足你的加班費 好言慰撫打發 叫你走就好了
我也不算虧
3.就算我告輸了 也罰沒多少錢啦 又不會痛 凹你們工時
跟發加班費比起來很划算 就罰吧
: 我們去查現在的勞基法一週工時是40,那以服務業來說一個月的基本工時又應該是多少?
: 一個月超過時數192才算加班合不合理?
: 老闆們前陣子跟我們說,他們覺得我們一個月兩萬八在這個行業算很給多,而工時192是
: 以一個月30天扣月休6天等於24天乘以一天8小時所得的工時192
當老闆的真義如下
1.要把底下的員工耗材化免洗化 不要用太難的技術
要做到每個員工離職都不會造成公司營運影響 可以立即補上
2.要時時了解市場薪資行情 當發現給太多時
就開始溫水煮青蛙 漸進式拔老員工福利 慢慢增加他們工作量
如果不爽走人再找就好 就可以用較低的薪資人
如果不走也沒差 工作量提高 福利拔掉 符合成本
: 如果以時薪120乘192的話,才23040,因為這樣他們堅持他們給很多,所以要我們全部一
: 起上全班
: 我們原本三個人有輪流分班,上午(6小)、下午(6小)、全(8小),本來下個月要被迫要一
: 起全班就算了,結果前幾天老闆們又傳了訊息說從12號開始大家一起全班
: http://i.imgur.com/xvLxyEB.jpg
免洗人力就是要符合市場薪資行情啊 120就能找到人 幹嘛要多給
: 其實我滿心寒的原來在他們眼裡正職的價值是時薪加上四千多
: 多4000,就要寫企劃、寫新聞稿、拉贊助、辦活動、採買、管帳、賣畫(賣出還沒獎金)
: ........甚至當她們的司機、跑腿小妹(曾經還想要我送一盒草莓去她們家。給他們的女
: 兒吃)
都是免洗工作 可取代性很高
不做 人再找就有了
: 而我們三個人不止要弄畫廊活動的一切事宜
: 還有咖啡廳!!!!!
: 我們還要做餐、做蛋糕、做咖啡、環境整潔........就是個餐飲業
如果都有SPO 像飲料店一樣 工讀生來學一下馬上能上工
或是技職生實習生學一下就能馬上上工
那這技能值錢嗎??
: 而且
: 一般畫廊不會有咖啡廳,一般咖啡廳不會有畫廊
: 更不會有一個花園庭院,沒錯我們還要做跟園藝有關的一切事情
: 是三種工作融合在一起但只領一份薪水(是種三合一咖啡的概念)
: 但我們真的只有三個人阿哭(老闆的女兒來還要當保姆)
: 說真的我們休假少、國定假日不補假及錢、沒獎金、沒加班費、沒福利、沒年終,待久了
: 薪水也不會變
不會變 而且會符合市場行情降低調整
: 我們喜歡這份工作
免洗工作雖然讓人喜歡 但不能做一輩子 你會老
後面便宜年輕人源源不斷補上來
: 雖然我已經蒙起離開的念頭,但還是想試著在跟他們談談看
: 關於勞基法、關於工時、關於排休、關於輪班
不用談了 慣老闆的心理想法和腦袋電路都跟你講了
白話文就是:
1.28K確實已經給很多了 你不做拉倒 我人再找就好
2.有種去勞工局告我
: 我還是希望可以保持自己生活的品質,希望閒暇之餘可以去多學一些跟我們這行業有關的
: 一切充實自己,而不是被客人一問三不知
: 究竟我們該如何去談才有辦法爭取呢?
: http://i.imgur.com/LHPTgzq.jpg
: 該不該繼續啊!!
去學一些真正的技能吧 不要一直做免洗工作
作者: littlebethy (蜜烏龍)   2016-04-16 09:57:00
幾乎每篇文章都很警世
作者: austen911 (引渡使者)   2016-04-16 10:02:00
ptt真的是有點可怕的地方,假裝粉絲,然後讓原po陷入救世主的迷思,是想看原po死無葬身之地吧…真恐怖==
作者: hotlatte (我不存在)   2016-04-16 10:05:00
留著當只會抱怨的奴 跟 爭取自己的未來 本來就是選擇
作者: HENRY7392 (阿呆)   2016-04-16 10:29:00
亂說話 要不你留下你自己開的店阿 還有你的大名我來檢舉你看看 看你會不會痛少在那邊亂發文 給鄉民錯誤觀念
作者: kaki0919 (阿宅)   2016-04-16 10:32:00
R大文真的很警世。小弟剛出社會,經歷過很多這種鳥事。10個員工,9個不會告。自己遇到過公司違法資遣事件。我當mis在老闆身邊時,就親耳聽老闆和法務說。有說要告的才給錢。
作者: njpp (正妹真難找)   2016-04-16 11:39:00
這真的是台灣社會的現實面阿 跟亂說話有關係? 這是真話吧
作者: queen801012 (老雞♪)   2016-04-16 11:55:00
大家一起罵是一回事真正行動沒剩幾個..
作者: airtsubasa (偽學姊)   2016-04-16 12:18:00
很中肯,公司有違勞基法,敢檢舉的沒幾個,其原因絕大多數會沒工作
作者: zero09107 (月影)   2016-04-16 12:35:00
應該說 不敢告的還會跟你吹捧老闆多好 有病
作者: apley (佛渡有緣人)   2016-04-16 17:45:00
R大人真好...QQ
作者: matrix4096 (水靜流深)   2016-04-16 21:23:00
r大文章很中肯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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