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責任制

作者: taiwan32603 (jason)   2016-04-11 22:30:53
普羅大眾所認知的責任制,都是指下班時間過後,事情做完才能離開,也就是上班打卡、
下班責任,這點是到台灣才有的特殊規定嗎?
如果要施行責任制,不是應該要勞資平等,也就是說,公司忙的時後,員工可以留下來加
班,但是相對的,如果事情提早做完卻未到下班時間,是否也能夠早點走?這才是責任制
的真諦啊
作者: panpan88 (Pan)   2016-04-11 22:34:00
慣老闆:今天這麼早走 明天工作多給你一點 哼哼
作者: asdfghjklasd (好累的大一生活)   2016-04-11 22:41:00
責任制是時間你自己看,事作好,不管你在那做
作者: Beersheep (一心不乱)   2016-04-11 22:57:00
之前的工作是可以十一二點才上班,下午三四點走也可只要處理好公司的事情,然後跟同事配合好要出國去玩或在家裡處理公事也沒關係不過旺季也會加班 假日有時也要工作就是了
作者: ingrans (....)   2016-04-11 23:06:00
我公司的責任制是完全不用打卡
作者: shuo761001 (小碩)   2016-04-11 23:21:00
如果看你要下班了就馬上在派工,所以你說的看的到吃不到
作者: chinaeatshit (我愛台灣!中國吃屎!!)   2016-04-11 23:26:00
以前在內湖工作就是真的責任制 想來就來 想走就走
作者: xiangming (鄉民)   2016-04-12 00:42:00
責任制職務勞基法是有公告的不是慣老闆自己話唬爛要有必須不能中斷的工作內容才適用
作者: LoveFood (食在愛玩)   2016-04-12 09:16:00
責任制的工作有規定的,不是行業老闆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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