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離職證明

作者: SBTAL (紫色琥珀)   2015-10-14 17:55:16
是這樣的,目前已錄取A公司(11/2上班),要求報到繳交前任公司離職證明
但在面試及人資面談時都沒提到目前在職B公司(僅四個月,10月底離職)
且離職通知也要等離職後才能拿到(11月多)
C公司為上上個工作(履歷上最近的一份工作)
如果我拿C公司的離職證明給A公司可以嗎?? 會不會有甚麼問題或影響?
作者: injoylife (小五)   2015-10-14 18:06:00
離職證明應該是要證明退勞保?(我猜的
作者: qooooq (柔軟而甜膩。)   2015-10-14 18:19:00
人資勞退保一查就知道了 如果是我會坦白說
作者: heavenbetula (綠草)   2015-10-14 19:06:00
可是為什麼我離職時問人資主管 她說公司查不到員工投保紀錄
作者: jonse (莫再提)   2015-10-14 19:18:00
現在改了,不在公司工作的人,人資查不到勞保資料我過幾天要去新公司上班,被要求自行去勞保局申請明細
作者: SBTAL (紫色琥珀)   2015-10-14 21:09:00
所以還是拿B公司的比較好,以免被抓包(?)
作者: cinna1126 (希望在轉角)   2015-10-14 21:38:00
離職證明只是要證明你有交接完成
作者: hhi0531 (小伊)   2015-10-15 00:04:00
我9月剛去新公司上班時,被要求自行去勞保局申請明細+1
作者: winnierona (The last time)   2015-10-16 12:18:00
勞基法第十九條(發給服務證明書之義務)勞動契約終止時,勞工如請求發給服務證明書,雇主或其代理人不得拒絕。(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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