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當初想趕快逃離現職
在找工作時薪資部分就只求高於現職薪資ㄧ些就可以
後來這個月面試了兩家
第一家談完自己感覺沒什麼希望
所以期望薪資開的比較高(要求20%成長)
後來隔了兩個禮拜沒消沒息時面試了第二家
當時在現職又更加難熬狀況下去面試
遇到HR在問最低能接受的薪資時告知職務內容非常滿意
所以薪水只要不低於現職就OK
HR當時也說請放心公司不會依據新人開的最低條件就出到低 會依照該職等再以公司員工
這區間的50%核
如果核出來不到我能接受的薪資要求就不會發Offer
而且還強調公司不會跟新人議價
後來很快的在面試完隔天就通知我決定要給我Offer 104上的職缺也撤下
報給我的數字是比現在的高14%
(猜可能是有參考我在應徵者資料欄上所寫的期望薪資加14%)
就沒多想太多就口頭答應了 心情是終於可以逃離現職了
只是沒想到答應完Offer後隔天
原三週前面試的公司來電也發Offer
而且薪水是加20%
這下讓我現在很兩難 兩家公司和工作我都蠻滿意的 只是比較偏愛ㄧ些加15%的那家
人就是有選擇時就會比較 猶豫起來
是真的滿想進加15%的那家
可是想到當初HR說核下來的薪是不討價還價的
但又不想抱著遺憾進去
今天還是硬著頭皮先詢問用人主管
也委婉地有提到我之前面試的公司現在才發Offer給我 薪水給的也比較高
問她數字還有調整的空間嗎
主管是告訴我她不太方便回答這問題
會把我的疑問轉達給HR 由她們跟我聯繫
想請問這樣的狀況是否還有機會調高點
或是可以用什麼說法爭取看又不會被取消Offer或不給報到
謝謝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