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午安
之前跟幾個前同事有聊到他之前作過一份只作四天就離職的工作
原因是工作內容跟化學有關,讓他身體極度不舒服
然後常常聽到很多企業老闆在說年輕人動不動作幾天就離職
小魯前幾天應徵到一份新工作,性質是個人當初理想的工作(業務性質)
結果進去之後第一天.....有種理想破滅的感覺
加上環境其實不是很好,交接的部分又沒辦法交接(上一個人是閃離,四個月)
搞的作了三天小魯就產生了強烈的離職心
跟幾個朋友聊過後他們都是認為先作三個月再說,不適應再提離職
而我是覺得如果發現不適應最好還是早一點提
比較不會變成工作都慢慢上軌道了卻要離職,他們還要重交
不曉得各位是剛到發現不適應會立刻提,還是撐到試用期三個月後再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