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該誠實填還是?

作者: T777 (踢七七七)   2015-06-29 10:26:32
我在去年七月到職A公司
於今年四月底離職A公司
五月吳鳳接軌B公司
做了兩個月覺得不適合提離職做到這個月底止
請問履歷表是否該把B公司兩個月的經歷寫上去?(都是正職)
還是就寫到A公司,等面試官詢問空白兩個月在做什麼(進修之類的?)
怎麼寫最好呢?謝謝!
作者: Jarlan (11號的天空)   2015-06-29 11:22:00
這要看你不想待在B的原因,來做衡量吧 但如果是兩個月我不會寫,但這樣你也要想好離開A的理由y
作者: T777 (踢七七七)   2015-06-29 11:31:00
a在外縣市,b在居住縣市,可說回家鄉?
作者: s8402019 (黑影)   2015-06-29 11:34:00
不滿一年的年資不要寫上去,沒有加分效果
作者: T777 (踢七七七)   2015-06-29 11:40:00
能將b的時間改成a嗎?會不會有問題?
作者: Jarlan (11號的天空)   2015-06-29 12:01:00
如果他要你出示離職證明,那就有問題了
作者: auepeace (閒人)   2015-06-29 15:59:00
2個月不要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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