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薪資名目大挪移 工資變少恐違法

作者: YOPOYOPO (痔瘡小天使。)   2015-06-01 17: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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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vn509942 (Esperándote)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薪資名目大挪移 工資變少恐違法
時間: Mon Jun 1 10:33:19 2015
1.媒體來源:
UDN
2.完整新聞標題:
薪資名目大挪移 工資變少恐違法
3.完整新聞內文:
財政部二月宣布,伙食津貼的免稅額上限從一千八百元調高到兩千四百元。但有雇主採津
貼增六百元、本薪減六百元的作法,名目上「加菜」,實質上卻未加薪,引發爭議。勞動
部發布函釋,指雇主若自行逕調本薪和津貼,致勞工「工資」總額減少,可開罰兩萬到卅
萬元。
免稅新制上路後,不少企業響應,員工不僅一年實質加薪七千兩百元,這筆錢多出來的加
菜金還可免報所得稅。
但有企業卻從名目上「乾坤挪移」,一增一減後,實拿的月薪沒變,各地勞工機關近期頻
獲民眾申訴,只好發文給勞動部請示雇主是否違法。
勞動部發布通函指出,根據勞基法施行細則規定,工資的數額、項目等議定、調整,應由
勞雇雙方在勞動契約中約定;雇主若要變更,應與勞工協商合意後才能實施。
勞動部說,伙食津貼若非「工資」,只要勞工津貼增加、本薪減少,雇主又未與勞工協商
合意就自行挪移名目數額,即使員工的總收入不變,仍違反勞基法。
但若伙食津貼為「工資」,津貼增加、本薪減少後,工資總額不變,即使雇主未與勞工協
商合意就自行挪移,雇主不算違法。但勞動部強調,只要涉及勞動契約內容變更,最好還
是經勞雇雙方同意,以避免勞資爭議。
換句話說,雇主挪移各名目數額是否違法,關鍵在「工資」。勞動部提醒勞工,只要是固
定每月支領,就應視為是勞工提供勞務所獲得的經常性給予,算「工資」;若企業免費提
供伙食,或由勞工自費負擔、雇主酌予補助,選擇不用膳者就沒補助,則是「福利」非工
資。
財政部說,呼籲企業單純增加伙食津貼、幫員工實質加薪。有勞工退而求其次說,能加薪
當然最好,但若只是增減各名目數額,至少還多出七千百兩百元的免稅所得,「還是有賺
到」。以稅率百分之十二計算,可少繳八百六十四元的所得稅。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tinyurl.com/plsuwmw
5.備註:
http://i.imgur.com/caJjMfn.jpg
作者: wyvernlee (wyvernlee)   2014-06-01 10:34:00
又在恐了,恐恐恐恐恐,你當慣老闆請律/會計師請假的哦
作者: taotzu (╮(╯▽╰)╭ キタ━━)   2014-06-01 10:34:00
媽的, 恐違法就重罰嚴查啊, 恐有屁用啊
作者: dritcritx   2014-06-01 10:35:00
只會呼籲沒膽稽查 有個屁用啊
作者: hikaru77613 (我愛出世魚)   2014-06-01 10:36:00
真該死,我竟然想當老闆了,口水都滴下來了......
作者: ebeta (回台後時間不夠用)   2014-06-01 10:36:00
重罰兩萬!(慣老闆挖鼻孔表示:養小三的零頭萬分之一都不到、便宜!)
作者: tcancer (Vairocana)   2014-06-01 10:38:00
老闆:既然政府規定早上要給四根香蕉...
作者: eva19452002 (^^)   2014-06-01 10:41:00
慣老闆:這裡是10萬,其餘被罰再從中扣掉,不要煩我了
作者: marsper (Life finds a way.)   2014-06-01 10:44:00
稅率12%的說法也很好笑...怎麼不挑個5%呢?
作者: AUwalker (南行er)   2014-06-01 10:44:00
恐你媽 有或沒有很難是不是?公務員一群賤畜
作者: minyann (看到妳的)   2014-06-01 12:22:00
為啥罰金都不是從 30 萬起跳
作者: charaaaa (charaaaa)   2015-06-01 17:44:00
慣老闆:沒差啦我手下的奴又不敢撿舉
作者: CrackedVoice (做條下輩子狗吧!)   2015-06-01 18:46:00
會罰再說
作者: rammstein (雷姆斯汀)   2015-06-01 18:54:00
我們公司聽說要從明年調薪扣,太陰險了
作者: penguinlove   2015-06-02 00:35:00
從年度調薪動手腳,從新進人員動手腳,還不是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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