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三月回台找工作有點急了
就直接二選一兩家在內湖的公司
這是我的第一份工作
公司做三角貿易賣各種生活用品雜貨
月薪28k 三個月調30k
我是國外業務助理
分到的部門只有三個人
一個老媽媽 一個20-30歲的女生
公司工作時間9:00-18:00 中午1.5hr
但實際上每天平均都加班到19:30才離開而且沒有加班費
原本想說可以認識一些同事拓展人脈,但我的位子是公司最角落面壁,大家中午也不一起
吃飯,整個公司氣氛就跟圖書館自習室沒兩樣
而部門另一個年輕女生是個不好相處的工作狂,下班都等老媽媽一起下班
昨天老闆問我星期六怎麼沒上班
我說面試的時候說新人試用期不用論班
結果她說 對啊不用輪班 是試用期的每個禮拜六都要上班
導火線是覺得被騙就私下和老媽媽主管溝通
他花了兩個小時勸我打消離職念頭
後來工作繁忙就沒有多談
今天原本要請辭的
結果她開始瘋狂教我東西......
而周遭的親朋好友也開始說台灣企業不按勞基法走很正常、台灣人奴性堅強是我沒有社會
化才會覺得不合理不能接受、第一份工作才一個禮拜怎麼可能知道好不好、如果第一份很
痛苦都能撐過不就代表自己很有韌性......之類的
我現在蠻懊惱的不知道該不該離職
因為是第一份工作總是不希望這麼快就以辭職收場
但對於這份工作又實在沒什麼熱忱......
大家怎麼看?